亿晶光电隐瞒控制权转让等信披违规 董事长荀建华被公开谴责

股市行情 2022-11-20 07:32今日股市行情www.xyhndec.cn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月26日,上交所公布关于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股权受让方和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上交所表示,经查明,亿晶光电、时任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荀建华及股权受让方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诚达投资)在、股份增减持等事项的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一、股权转让双方隐瞒控制权转让事项,公司有关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2017 年 1 月 10 日,亿晶光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荀建华与勤诚达投资签署一揽子控制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荀建华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 2.35 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20%)转让给勤诚达投资,转让对价 30 亿元。根据约定,该协议分两期实施,第一期标的 892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7.59%),转让款 15亿元;第二期标的股份 1.46 亿股(占公司总股本 12.41%),转让款 15 亿元。上述协议实施后,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更。

  上述协议签署后,公司及相关方仅在 2017 年 1 月 12 日公告双方约定的第一期 7.59%的股份转让事项,对于协议中包括的第二期股份转让、股权质押考虑、董监高调整变更等其他涉及控制权转移的重大事项,均未对外披露。在上交所连续多次问询中,公司及股权转让双方仍称不存在控制权让渡的默契及相关安排,对相关事项予以隐瞒。直至上交所约见监管谈话加以持续督促后,双方才于 2017 年 5 月 26日完整披露了前述控制权转让协议相关事项。

  二、转让双方有关增减持股份事项披露不准确,受让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不及时

  2017 年 1 月 12 日,亿晶光电公告协议转让 7.59%股份时,荀建华与勤诚达投资均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荀建华披露称,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未来 12个月内不减持股份,且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前期,股权转让双方在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称无增减持股份计划,后期荀建华拟向勤诚达投资转让 12.42%股份,双方未如实披露后续增减持股份计划,前后信息披露不一致,与投资者预期明显不符,可能对投资者判断造成误导。

  ,勤诚达投资通过上述控制权转让协议在亿晶光电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拟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0%时,未及时编制并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经监管督促,直至 2017 年 6 月 13 日才予以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

  三、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仲裁事项

  2017 年 1 月 25 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杭锦后旗国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等公司向公司孙公司江苏亿晶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晶能源)提出的反请求仲裁。2017 年2 月,反请求仲裁受理通知书已送达至亿晶能源。前述仲裁涉及金额约 2.98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86%,达到应当披露的标准。但公司未就上述仲裁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 2017 年 4 月 15 日才予以披露。公司有关仲裁事项的信息披露存在明显滞后。

  综上,亿晶光电未能及时核实公司控制权变更的真实情况,多次对公司控制权情况进行虚假信息披露,对涉及的重大诉讼也未能及时披露,其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2.1 条、2.3 条、第 2.5 条、第 2.7 条、第 7.3 条、第 11.1.1 条等有关规定。

  上交所认为,亿晶光电实际控制人荀建华及勤诚达投资作为股权转让双方,长期隐瞒有关控制权转移事实,对公司虚假信息披露负有直接责任;并且,双方在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的股份增减持计划不准确,受让方勤诚达投资也未在拟持有公司股份达到 20%时及时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荀建华和勤诚达投资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规定。

  ,荀建华作为亿晶光电时任董事长,还是公司负责人及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对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仲裁事项也负有责任,其行为还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2.2 条等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和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刘党旗对公司有关控制权转让和重大仲裁事项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2.2 条、第 3.1.4 条、第 3.2.2 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7.2 条、第 17.3 条、第 17.4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亿晶光电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长荀建华、时任董事会秘书刘党旗、股权受让方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赢家财富网上市公司数据库显示,荀建平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2003年5月至今任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部主管,2011年12月至今任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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