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投资诈骗“犯罪链条”揭秘 打破“高大上”骗局

股市行情 2022-11-22 12:07今日股市行情www.xyhndec.cn

  中金网04月08日讯 ,高投资,却不见任何收益,投资的钱全部进了不法分子的腰包。2014年以来,重庆、浙江、安徽、山东等地连续发生多起网络投资诈骗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

  网络投资诈骗“犯罪链条”  办案民警介绍,网络投资诈骗犯罪嫌疑人主要是通过虚拟资金控制市场行情,在交易平台中设置虚拟账户,对该账户进行虚拟注资,用虚拟资金控制交易行情,并在交易平台中设置资金放大比例数十或数百倍于受害人的“主力账户”,通过放大后的资金优势操作、控制市场行情,致使受害人亏损。

  另一种方式是进行“滑点”操作。按照商品的正规交易盘进行买卖,但在客户成交金额上进行少量的增、减,从中牟利;或进行“延时”操作,在客户盈利时通过后台控制,制造服务器卡、关闭,或客户账号不能正常登录的情形,阻止客户交易,从中牟利。

  还有一种方式是代客户交易赚取高额手续费,即以高额利润为诱饵,索取投资人用户账号和密码,而后或通过频繁交易赚取高额手续费,或操纵客户账户故意亏损。

  警方表示,在实施网络投资诈骗犯罪中,犯罪嫌疑人往往打着合法公司的招牌,勾结网络软件公司在互联网上搭建虚假的大宗商品、农产品(000061,股吧)、贵金属、证券等交易平台,虚构物品、证券交易,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客户投资。然后通过人工操作的网络交易软件,人为操纵交易涨跌、制造投资人资金交易“亏损”的假象进行诈骗,而这些“亏损”的资金就成了骗子的收入。

  由于网络投资诈骗利用第三方支付公司进行交易,模拟市场涨跌行情,欺骗性较强,多数受害人遭受亏损后,误认为是正常的市场波动,很多受骗群众直到公安机关找上门核实情况时,才知道自己被骗。

  警方查明,此类网络投资诈骗犯罪一般采用公司化运作,犯罪团伙主要由“股东”“分析师”“操盘手”“代理商”“业务员”5类人员构成,内部分工明确。

  股东犯罪团伙的组织者。负责注册空壳公司、购买交易平台软件、租用服务器、在互联网搭建非法交易平台;与第三方支付平台或银行签订协议,开通“交易市场账户”;设立网站发布虚假信息等。

  分析师犯罪团伙核心成员。通常由“股东”或主要的“代理商”兼任,需具备一定的现货、期货交易知识或操盘经历,能够根据同类商品市值,指挥操盘手通过虚假交易制造较真实的盘面行情,供其视情对客户实施诈骗。

  操盘手犯罪团伙骨干成员之一。主要负责依据“分析师”的指挥,操纵虚拟注资的账户,通过虚买虚卖的方式制造虚假的市场行情等,致客户资金亏损、爆仓。

  代理商整个“犯罪链条”中承上启下的一个重要环节。主要负责成立空壳公司,以公司形式搭建其二级班底,发展下级;通过非法渠道收集公民个人信息;以预知行情为名,引导客户在非法交易平台中进行买、卖操作等。目前1个“代理商”往往对应多个不同的非法交易平台。

  业务员整个“犯罪链条”的最末端。主要负责通过电话、短信、QQ聊天等方式联系受害人,以买卖期货、现货“能够获取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受害人投资。

  警方提醒社会公众,不要轻易相信高收益、高回报的投资理财产品。在选择网络投资理财产品时,应认真鉴别投资公司的真伪,看其是否具有相关品种的交易资质,交易资金是否由银行或者第三方支付公司托管,资金进出是否自由、无限制,交易场所是否具备现货交收的条件,所交易品种的价格是否与国际市场行情同步,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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