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达律所报告亮点回顾及精达股份决策洞察(精华版,2025)

股市行情 2025-01-21 13:45今日股市行情www.xyhndec.cn

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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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达律师事务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XXXX年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于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相关通知已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内容一致,且整个召集与召开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章程规定,真实、合法、有效。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XX名,所代表的股份数量及资格均经过合法验证。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在内的其他相关人员均具备参会资格。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XX名,代表股份数为XXXX股,其资格也经过合法验证。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了若干议案,包括关于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等。所有议案均按照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表决,且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网络投票的结果也经过合法统计并确认。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以及决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见证!

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盖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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