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进一步规范地方中小银行跨区域发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年报公布,我国有城市商业行144家,城市信用社11家,农村商业银行43家,农村合作银行196家,农村信用社3056家,村镇银行148家,贷款公司8家以及农村资金互助社16家,这些地方中小银行在自身取得快速发展的,也促进了我国银行业竞争格局的形成和发展,并有利于我国金融市场配置资金效率的提高,成为我国金融体系中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地方中小银行,尤其是部分城商行,在跨区域发展的准入门槛降低以及北京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上市的示范效应作用下,表现出“饥渴式”的跨区域发展冲动,迫不及待地希望通过异地展业来抢占市场、做大规模,这应是可以理解的。但从现实来看,地方中小银行跨区域发展却是一把“双刃剑”,表面上跨区域发展有助于产生规模效应,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但深层次上却带来了一系列值得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关注的问题。地方中小银行单凭设立异地机构的跨区域发展是否能解决其可持续发展问题,值得商榷。与此,我们还有理由关注地方中小银行跨区域发展的风险问题。
1。跨区域发展与市场定位
地方中小银行跨区域发展一般分为省内设立机构和跨省设立机构。自从2005年底银监会表示满足各项监管要求的城商行可以申请跨区域设立分支机构以来,经过2007-2009年的快速发展之后,截至2010年6月末,共有60多家城商行通过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实现跨区域发展,在全部城商行中占比近50%,还有10多家农村商业银行也进行了异地展业。目前城商行跨区域设立省分行的目的地基本上是北京、上海、深圳等国内一线城市和经济发达区域。
可见,目前不少地方中小银行都在谋求“跨区域全国发展”,设立异地分支机构后随着经营指标压力的增大,谋求的也是做容易出效益和业绩的大客户、大项目,目标是做大规模后上市,复制成熟商业银行的老路,属于典型的同质化定位。这种跨区域扩张模式,与监管部门为地方中小银行定位的“支持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和‘三农’”的初衷已经逐渐背离。城商行如何进行重新定位,到底该“向上走还是向下走”,已经引起有关各方关注。
我们要从地方中小银行自身发展和我国银行业的整体发展两个维度来分析地方中小银行的定位问题。以城商行和农村商业银行为代表的地方中小银行,大多是由原来的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社重组而成,当前乃至未来一段时间,地方中小银行应回归“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和服务城市居民”的市场定位,为地方经济发展铺路搭桥。这也是中国银行业整体服务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2。跨区域发展需要关注的问题
地方中小银行跨区域发展设立的异地机构,不仅面对相对陌生的市场,陌生的客户群体,还需要在短时间内发展壮大规模。银行业的发展不应仅仅要规模,更应保证有质量、有效益的发展。在地方中小银行跨区发展过程中,出现一系列潜在风险问题,值得引起监管部门、地方政府及地方中小银行自身高度关注。
一是业务高度同质化,甚至出现无序竞争。已实现跨区域发展的60多家城商行设立的异地分支机构中,位于我国经济最发达的三大经济圈的占比达60%以上。在业务高度同质化的情况下,大量银行的集中进入必然造成过度竞争甚至无序竞争,潜在风险不可小觑,比如个别城商行为了竞争推出免费服务,从而导致价格战,使百姓对银行业的收费规范问题存在众多质疑。
二是争抢业务骨干,加剧人才无序流动,增大操作风险。长期在单一城市开展业务的地方中小银行显然没有跨区域经营的人才储备。跨区域发展必然要在当地招聘所需人员,在高素质银行管理人才和具有客户资源的业务人才相对有限的情况下,跨区域经营的地方中小银行只能通过高薪高酬或破格提升来招揽其他银行人才,这种做法不仅加大了银行的运营成本,还加剧当地银行从业人员行为短期化,带来银行人才市场的较大波动,增大地方中小银行的操作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