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三年处置“僵尸企业”504家,化解债务超317亿
“来,受理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2449件,促使504家国有‘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共7亿元,安置职工15924人,盘活中心城区土地资源约130万平方米。”
12月30日上午,召开“破产审判”三周年新闻发布会并发布白皮书,广州中院副院长吴筱萍介绍上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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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在2016年底成立的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基础上,广州破产法庭正式揭牌,将在进一步畅通广东地区市场主体救治与退出通道,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重大风险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吴筱萍表示,来,广州中院积极主动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以创新为突破口,积极在制度、机制、专业化及信息化建设上大胆探索,实现多个全国首创,打造了破产审判“广州模式”,为粤港澳大湾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司法出清成国有“僵尸企业”退市重要途径
广州中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成立后,受理审查的首件破产清算案,也是首件国有“僵尸企业”案,即广东省纺织工业总公司破产清算案,这是一块“硬骨头”。
1986年成立的广东省纺织工业总公司(下称“省纺织总公司”),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受经济危机、企业决策失误等因素影响,营业额大幅下滑,2000年停止经营。2017年,广州中院裁定受理该案,确认8位债权人共10.82亿元的债权。
通过破产清算,广州中院对省纺织公司下属14家纺织类公司的债权进行清理,清理省纺织总公司债务10.8亿元,使广东省纺织行业摆脱了沉重的历史包袱,对上级集团完成国资混改有重要意义。
2019年11月25日,广州中院裁定终结省纺织总公司破产程序。
白皮书显示,2017-2019年,广州中院审结的国有“僵尸企业”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分别为68件、189件、247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72.3%、76.5%、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