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出具警示函(证监会出具警示函对券商影响)
1、受到警示函措施决定的大股东有何受限
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建立投资管理人员监管档案,对投资管理人员的诚信状况、执业行为、任职和离职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对基金经理进行任职谈话和离职谈话,对变更频繁的投资管理人员及频繁调整基金经理的公司进行重点关注。
当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或者其高级管理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依法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出具警示函、进行监管谈话。
公司应当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参加与履行职责有关的社会活动及会议的管理。未经公司允许,投资管理人员不得以公司或个人名义参加与履行职责有关的社会活动或会议。
2、证监会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是处罚吗
是一种行政的警告手段。
如果不整改,下一步很可能就要追究责任了。
所以不能小觑。
3、什么情况下 证监局向私募基金 出具警示函
通常有重大违规了,比如公开推介,向不合格投资者销售,拆分销售,虚假广告,信息披露失实,违法提取业绩报酬等等~老老实实按照证监会和中基协的规定走,不会有事的。
4、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警示函,到底是个啥
就是上市公司有关事项犯规了,警告一下
5、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措施有哪些?
督察长遇到异常及时报告。按规定,投资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督察长应当在知悉该信息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6、会计师事务所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影响大吗
会计师事务所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表明这些会计师事务所存在问题,需要整改。
多个关键点亟待整改
在检查处理背后,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暴露出来的“出血点”更值得关注。证券资格事务所在本次年度检查中所暴露出来的内部治理、质量控制、独立性、执业质量等方面的不足,集中反映了现阶段事务所的管理缺陷与业务质量问题,是多数事务所亟待整改的关键点,值得多方关注。
,事务所在审计执业质量方面的问题值得重视,具体来看,在业务承接与计划阶段,业务承接前项目评价工作不到位、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不到位、风险评估程序流于形式、未能有效识别重大错报风险领域、评估计划不完善、业务约定书不规范等问题是不少事务所通病,且在连续审计情况下尤甚。内控测试审计程序不到位、持续经营能力评价不到位、重要实质性审计程序不到位则是事务所审计执业质量不高的症结,其中重要的实质性审计程序更是包括营业收入截止性测试、关联方及其交易审计、资产减值审计、递延所得税资产审计、利用专家或其他注册会计师工作、函证程序、监盘程序、实质性分析程序等诸多对审计认定有重要作用的程序。审计工作底稿编制不完善、审计工作底稿归档不及时、审计报告对关联方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等事项的披露有瑕疵也是事务所普遍存在的职业问题。
,事务所内部治理缺陷集中表现总分所管理未实现一体化,包括人员、财务、业务和信息系统均未实现一体化,其中人员与财务不统一最为突出。
,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的不足和独立性方面的问题也不可忽视,部分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和独立性制度建设不完善,更有甚者,个别签字注册会计师在实际提供审计服务的情况下通过临时互换签字项目规避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要求。
资产评估机构执业问题极具共性
在资产评估机构的年度检查中,此次暴露出部分资产评估机构中内部治理、业务质量控制体系与评估项目执业质量等方面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其中不乏极具共性的执业质量问题。
,在业务承接与计划方面,部分资产评估机构在承接业务前未充分开展项目风险分析与评估工作,未充分关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事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不规范,制定的评估计划不全面。
,资产评估机构在业务实施阶段存在较多问题如部分机构现场调查程序不充分,有的机构则滥用评估假设,选取的重要评估参数缺乏合理理由等。
,评估报告与评估说明的披露瑕疵也是评估执业质量问题的一大体现,对部分与评估结论直接相关的重要事项,或是对报告使用者理解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评估报告与说明没有进行充分披露与揭示,不少评估报告和说明存在个别内容、数据和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低级错误。
,多数资产评估机构亟须改进其工作底稿的编制工作,工作底稿内容不完善、索引缺失、归档不及时等问题充分暴露。
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在此次检查中暴露出来问题值得关注。会计师事务所是资本市场会计信息质量的“看门人”,在保障投资者权益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随着资本市场蓬勃发展,再融资与并购重组业务量逐年增长,资产评估在其中扮演者举足轻重的角色。下一步,实施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监管部门还应进一步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监管力度。
7、中国证监会出具警示函,进行监管谈话有哪些?
当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或者其高级管理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依法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出具警示函、进行监管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