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达股份未来战略升级蓝图概览(2025)
铜精达股份公告编号:2025-002(会议版)
一、公告提要:董事会保证内容无虚假记载与误导性陈述,全体董事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此次会议没有议案的决议。本次会议的召开情况和出席会议的股东信息如下。
二、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一月十三日在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北段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由公司董事长李晓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且有效。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的持股情况以及出席情况如下: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比例约为18.62%。本次会议的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已经获得通过。其中,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的票数占比约94.84%,反对的票数占比约4.88%,弃权的票数占比约0.26%。
(二)累积投票议案:已经获得通过,具体的得票数以及是否当选情况已详细列出。
(三)关于重大事项的议案,包括议案名称、票数、比例等也已经详细列出。对于涉及重大事项的议案,需要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超过半数以上同意才能通过。其中,《关于计的议案》已获得大多数股东的同意。所有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需要注意的是,有部分董事因为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因此本次会议在所有议程项目中均已结束且无重大异议。公司将继续秉持公开透明原则,为广大股东服务,推动公司稳健发展。律师见证报告
本报告由潘平、李辉两位律师共同撰写,针对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于XXXX年举办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本次会议时间已标注为XXXX年XX月XX日。经过我们团队的仔细研究与分析,我们得出以下结论:
一、会议程序合法合规性见证
经过对会议通知、召集、召开程序等环节的审查,我们认为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的此次股东大会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的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的情况。我们确认本次会议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有效性见证
在本次股东大会中,与会股东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和观点,经过公正公平的投票表决,最终形成的决议完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对此次股东大会的决议表示认可,并确认其有效性。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代表本律师事务所,对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及决议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并特此公告。本法律意见书已经由本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我们也对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的签字确认表示认可,并确认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性。我们将持续关注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动态,确保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