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收购(上市公司收购一般可分为)
1、一个上市公司被一个上市公司收购了,那被收购公司的股票怎么处理啊??????/
如果收购的目的是100%控股并私有化,那么收购方要提出要约收购,并给被收购方的股东以补偿,然后被收购方的股票会被退市
如果只是简单控股的话,被收购方也可以继续存在并正常交易
2、上市公司可以收购吗,
可以,有下面几条就不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一)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收购人最近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收购人最近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3、上市公司可以被收购吗
可以
4、上市公司收购和并购是一样的吗
例如
来自路透社消息,荷兰化学公司阿克苏诺贝尔于4月21日获得了欧盟相关监管部门的许可,批准其收购美国陶氏化学粉末涂料业务部门。
阿克苏诺贝尔是全球最大的涂料公司,这项交易于2009年11月份被媒体披露,阿克苏诺贝尔希望此次交易的成功能够合两家公司之力,发挥协同作用,并提高运营效率。
欧盟委员会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尽管这项交易将增强阿克苏诺贝尔在粉末涂料市场的领导地位,其他大量的供应商仍然存在市场,不至于形成垄断局面。”
阿克苏诺贝尔所收购的也正是之前罗门哈斯的业务,这些业务主要专注于汽车和建筑产业新技术的发展。阿克苏诺贝尔表示希望这笔交易能在今年第二季度完成。
---------------------------------------你明白了吗?------------------------------------------------------------
--------------来自百度知道-------------
5、上市公司收购有哪些注意事项
这个问题就多了
6、上市子公司收购母公司有哪些规定和注意事项
并不需要解散,最简单你看一下前几年A股中的钢铁行业,就有好几间上市公司合并的按例,如现在的河北钢铁、山东钢铁、攀钢钒钛等就进行过合并,他们是以换股形式进行的,合并后这些原来合并前的公司现在仍然存在,你可以看他们的财报就知道了。
收购与合并在我的认知中是某种意义上一样的,收购一般是大公司收购小公司来说的,合并一般就是两间或多间公司的规模都相当大,他们整合起来就是合并。
至于换股吸收合并还是现金收购好要看情况,现金收购很多时候会产生一定的债务成本,你看美国上世纪就有很多借债收购,他们大多数收购的收购方都不是现金充裕的,但注意那段时间是美国债券泡沫年代,如果现金充裕是现金收购好,不会摊薄股东权益,换股吸收合并存在摊薄股东权益的可能。故此没有什么更好的,关键是看公司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
上市公司收购或合并上市公司,被收购方并不需要解散,看我第一段所说的案例就知道了。
利用海外收购进行海外上市大多数是借壳,被收购方一般都是壳公司,没有什么资产的,买来一个空壳,然后进行资产置换与配股操作,国内证券市场过去也很常见。
估计你所说的是整体上市,母公司借子公司上市的平台来整体上市,一般是母公司的股东把母公司的股权换取子公司的股权。
是否需要停牌具体看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在国内证券市场里,在换股完成后的首个交易日是复牌无涨跌停。(注意并不是公布方案,而是完成换股流程)
7、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方式有哪些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方式有哪些
一、要约收购:
1、定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不是部分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2、公告: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
3、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30≤X≤60)4、撤销: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5、变更:收购要约届满15日内,收购人不得更改收购要约条件。(经批准,可变更)
6、适用:
(1)、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
(2)、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二、协议收购:
1、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
2、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1、收购人为法人:
(1)、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2、收购人为自然人:依法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五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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