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服务行为有哪些(券商的业务有哪些)
1、证券公司的业务有哪些?
(1)证券经纪;(2)证券投资咨询;(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4)证券承销与保荐;(5)证券自营;(6)证券资产管理;(7)其他证券业务。
证券公司经营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 000万元;经营第(4)项至第(7)项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经营第(4)项至第(7)项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
扩展资料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规定设立的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金融机构。
狭义的证券公司是指证券经营公司,是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后专门经营证券业务的机构。它具有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可以承销发行、自营买卖或自营兼代理买卖证券。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证券公司
2、证券从业人员的一般禁止行为有哪些
依据: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一般性禁止行为:
(一)从事或协同他人从事欺诈、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非法活动;
(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在机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四)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业务;
(五)贬损同行或以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
(六)接受利益相关方的贿赂或对其进行贿赂;
(七)买卖法律明文禁止买卖的证券;
(八)违规向客户作出投资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的承诺;
(九)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
(十)泄露客户资料;
(十一)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二条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
(一)代理买卖或承销法律规定不得买卖或承销的证券;
(二)违规向客户提供资金或有价证券;
(三)侵占挪用客户资产或擅自变更委托投资范围;
(四)在经纪业务中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
(五)对外透露自营买卖信息,将自营买卖的证券推荐给客户,或诱导客户买卖该种证券;
(六)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三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和销售机构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
(一)违反有关信息披露规则,私自泄漏基金的证券买卖信息;
(二)在不同基金资产之间、基金资产和其他受托资产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三)利用基金的相关信息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四)挪用基金投资者的交易资金和基金份额;
(五)在基金销售过程中误导客户;
(六)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
(一)接受他人委托从事证券投资;
(二)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分担证券投资损失,或者向委托人承诺证券投资收益;
(三)依据虚假信息、内幕信息或者市场传言撰写和发布分析报告或评级报告;
(四)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证券公司的服务有哪些?
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证券经纪;
(二)证券投资咨询;
(三)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四)证券承销与保荐;
(五)证券自营;
(六)证券资产管理;
(七)其他证券业务。
4、证券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有哪些?
一、基本准则:
1、从业人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规规范,接受并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与管理,接受并配合协会的自律管理,遵守交易所有关规则、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以及行业公认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2、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维护客户和其他相关方的合法利益,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行业声誉。
3、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依照相应的业务规范和执业标准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对客户进行证券投资相关教育,正确向客户揭示投资风险。
4、为保证必要的执业能力和专业水平,从业人员应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通过所在机构向协会申请执业注册,接受协会和所在机构组织的后续职业培训。
5、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遇到自身利益或相关方利益与客户的利益发生冲突或可能发生冲突时,应及时向所在机构报告;当无法避免时,应确保客户的利益得到公平的对待。
6、从业人员应保守国家秘密、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客户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对在执业过程中所获得的未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二、禁止行为:
1、从事或协同他人从事欺诈、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非法活动。
2、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3、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在机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4、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业务。
5、贬损同行或以其它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
6、接受利益相关方的贿赂或对其进行贿赂。
7、买卖法律明文禁止买卖的证券。
8、违规向客户作出投资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的承诺。
9、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
10、泄露客户资料。
11、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12、违反有关信息披露规则,私自泄漏基金的证券买卖信息。
13、代理买卖或承销法律规定不得买卖或承销的证券。
14、违规向客户提供资金或有价证券。
15、侵占挪用客户资产或擅自变更委托投资范围。
16、在经纪业务中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
17、对外透露自营买卖信息,将自营买卖的证券推荐给客户,或诱导客户买卖该种证券。
18、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19、在不同基金资产之间、基金资产和其它受托资产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20、利用基金的相关信息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21、挪用基金投资者的交易资金和基金份额。
22、在基金销售过程中误导客户。
23、接受他人委托从事证券投资
24、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分担证券投资损失,或者向委托人承诺证券投资收益。
25、依据虚假信息、内幕信息或者市场传言撰写和发布分析报告或评级报告。
5、证券公司具体有些什么职位,都有什么要求,不同职位的具体业务有哪些?
证券公司职位一般有:
证券发行员:证券发行员是指在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证券代理发行业务的专业人员。
证券交易员:证券交易员俗称红马甲,是在证券交易所大厅,通过大厅电脑,在交易主机上从事证券代理交易、自营业务的专业人员。他们一般都是证券公司派驻的代表。一个好的交易员的要求是眼明手快,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交易任务,即在接到客户的委托交易后尽快处理该笔交易。
证券经纪人:证券经纪人指在证券交易所中接受客户指令买卖证券,充当交易双方中介并收取佣金的证券商。
证券投资顾问:私人证券投资顾问是指专门从事提供证券投资建议而获取薪酬的资产管理人士。为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比如买卖时机、热点分析、证券选择、风险提示等,禁止代理客户操作。也就是说,投资顾问提供建议给客户参考,决策由客户自己做。赢亏均由客户承担,证券公司可能就投资顾问服务收取费用,形式包括差别佣金、按资产额或服务期收取单项顾问费用等。
不同公司针对职位要求会存在差异,建议您通过证券公司官方招聘网详细了解。
应答时间:2020-12-24,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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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证券公司五大主要业务是什么?
一般是:经纪业务、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行业务和投资咨询。
7、证券公司主要业务的种类及内容?
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证券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可以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及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