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规定股权不得转让(股权转让)

炒股技术 2023-02-06 07:34炒股技术www.xyhndec.cn
  • 公司章程可不可以自行规定股权转让条件
  • 公司章程能否限制股东的股权转让行为
  • 公司章程可以限制股权转让吗?
  • 章程可否规定股东的股权不可以对外转让
  • 股权转让怎么做?需要哪些资料
  • 股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益和义务
  •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 1、公司章程可不可以自行规定股权转让条件

    您好,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任意性规范较多,强制性规范有限。对于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完全属于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事情,如果股东们基于风险防范或股权结构的考虑,通过章程限制公司内部股权转让的条件,规定公司股权内部转让时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的优先购买权,法律应当允许。《公司法》允许了章程作出例外规定,该条属于任意性条款,股东可以基于该规定对股权内部转让进行限制。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股份公司股份自由转让是一个外部性问题,外部性问题通常是不能通过公司章程予以变更的。如果公司要通过章程对无记名股转让附加限制条件,就是对股份公司基本制度的根本破坏,就是对公司利益相关者权益的重大侵害。因此,在股份公司中,公司法股份自由转让原则属于强制性规定,是不能通过公司章程予以变更的。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2、公司章程能否限制股东的股权转让行为

    基于公司自治与股东自治精神,公司法允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为维持和强化股东之间的人合性而合理限制受让股权的主体范围。正是由于这一理由,2005年《公司法》第72条第3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例如,章程可以规定有资格受让股权的主体为本公司股东。但是,倘若老股东均拒绝购买,转让方仍有权利将其股权转让给公司外部的第三人当无疑义。 此外,2005年《公司法》第76条一方面原则允许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另一方面在但书条款中允许公司章程另作相反规定。例如,章程条款可以约定:因继承取得股权的,经全体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取得股东资格。未取得同意的,必须依照公司法有关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转让股权。《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解释草稿(一)》第19条也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股权转让的条件,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效力”。可见,司法机关也倾向于尊重公司章程自治。但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不得侵害股东的固有权。例如,公司章程不得禁止股东转让股权。“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的约定看似重视股东之间的人合性,实则违反了公序良俗。公司章程不得禁止股东依法退股。公司章程不得授权股东会随时作出决议,无故开除某股东资格,或者无故强迫某股东向股东会决议指定的股东出让股权。

    3、公司章程可以限制股权转让吗?

    《公司法》修改后赋予了公司更大的自主权利,尤其在公司章程内容的制定中表现得最为突出,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最基本条件和最重要的法律文件,确定了公司股东、公司以及相关机构、人员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公司实行内部管理和对外进行经济交往的基本法律依据。因此,只要公司章程规定不违法,对公司股东、公司机构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均有约束力。如你所言,《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法的该条款规定显示我国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内部转让采取的是自由转让原则,即只要股东间达成转让的合意就可以转让,而无需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

    4、章程可否规定股东的股权不可以对外转让

    我国公司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选择了尊重章程的规定,参考以下法条: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股权转让怎么做?需要哪些资料

    一.根据我国公司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一般要经过如下程序:
    1、公司受让股权召开公司股东会,研究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5、股权转让的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形成股东会决议,免去转让方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6、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股东对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7、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
    8、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9、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
    10、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另外需要注意几点:
    1、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
    2、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如对国有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等,都应进行资产评估。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
    3、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根据现行《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自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二.股权转让申报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主要内容:(1)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2)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4、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
    主要内容:(1)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2)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3)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4)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5)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6)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主要内容:因股东变更涉及到的其他有变动的事项(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组织机构人员的变更等)。
    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3-13人),监事会成员(3人以上),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提交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提交监事会决议,选举监事会主席。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执行董事(1人)、监事(1-2人),聘任总经理,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股东是企业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由单位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8、《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
    9、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0、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1、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2、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6、股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益和义务

    分期还款不是最低还款,招商银行信用卡分期还款只能是在招商银行特约商户,并且必须有3个月以上的良好的信用和还款记录才申请分期还款,新办理的招行卡是不可以分期还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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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股东权利大概有以下八项内容:
    1、股东身份权,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
    2、参与决策权,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股东通过股东会实现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
    3、资产收益权,股东有权分取红利,在公司清算后分配剩余财产。
    4、退出权,在特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份。
    5、知情权,股东享有了解公司基本经营状况的权利。
    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优先受让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的优先认购权。
    8、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股东义务,主要有以下三项内容:
    1、遵守公司章程的义务。
    2、按期足额缴纳认购的出资额的义务。
    3、公司验资完成后,不得抽逃出资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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