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被拍卖意味着什么(股权转让)

炒股技术 2023-02-06 07:37炒股技术www.xyhndec.cn
  • 股权拍卖意味着什么???
  • 股权拍卖是好事还是坏事?为什么?
  • 人民法院在冻结、拍卖股权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 股权进入被拍卖程序的股东有表决权吗?
  • 破产重整期间可以拍买股东股权吗
  • 购买股权后公司亏损我本金收不回还要额外承担亏损吗?
  • 在淘宝上拍卖破产公司买了以后承担债务么?
  • 1、股权拍卖意味着什么???

    是下跌, 越多人买 就会上涨, 越多人卖出,就会下跌 股权拍买 意味着 持续不久了吧 我想

    2、股权拍卖是好事还是坏事?为什么?

    股权拍卖不是好事。相当于变卖家产。

    3、人民法院在冻结、拍卖股权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股权的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保全、执行过程中依据权利人的申请,依法向相关公司及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发出冻结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冻结义务人对该公司享有的股权的一种执法行为。特别要强调的是如果义务人有其他财产可以查封的,不宜冻结其股权,人民法院已对股权采取冻结保全措施的,股权持有人、所有权人或者第三人提供了有效担保,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对股权的冻结。
    股权冻结中特别应该注意的问题是对于一般公司的股权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在依法将冻结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有关企业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即可。但对于一些特殊公司,如三资企业、保险公司等,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这类公司的设立、变更、股权的转让等行为必须经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批,人民法院就必须同时向这些对公司享有审批权的主管部门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从而避免因工作中的疏漏给日后的执行工作带来障碍,使执行中的拍卖程序变得被动。另外,法院在冻结股权中应该和相关公司作好笔录,以明确被冻结的股权上是否存在它项权利,以防止被执行人与公司之间恶意串通,给股权的强制执行设置障碍,损害权利人的利益。
    股权的拍卖是人民法院依法委托相关机构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被执行人的股权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需要强调的是最后成交价应高于法院对该股权设定的保留价。
    股权的拍卖中应注意的是:
    (1)公司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4条规定中提到的《公司法》是2005年修订前的,该法第35条、第36条主要是规定了股东的优先购买权。2006年实施的修订后的《公司法》对此则有更明确的规定,该法第7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73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但笔者认为,因为股权的价格在拍卖程序启动前及拍卖过程中均会发生变化,为了最大程度地保护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不仅在拍卖前享有,另外在每次拍卖中,法院均应该通知股东参加,拍卖进行中,有最高出价时,股东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接受,如无更高出价,则拍归该股东所有。
    (2)对被执行人在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在征得合资或合作他方的同意和对外经济贸易主管机关的批准后,可以对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予以转让。如果被执行人除在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的股权以外别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其他股东又不同意转让的,可以直接强制转让被执行人的股权,但应当保护合资他方的优先购买权。对其他如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股权的转让必须经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特殊公司,同样应征得审批部门的批准后才能开始拍卖程序。

    4、股权进入被拍卖程序的股东有表决权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拥有多少股权就有多少表决权。而股权拍卖是股权转让的一种形式,所以对表决权也是有一定的影响的,如果全部被拍卖了,那就没有表决权了。

    5、破产重整期间可以拍买股东股权吗

    题主问题有些不明,首先破产法规定公司资不抵债时,可以进行破产清算或重整,这是两条不同的路线,拍卖的话,先不说股权,拍卖通常是指公司重整失败,正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之后的事件。
    重整期间破产法在七十七条规定了:第七十七条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
    个人认为如果债务人的股东已经尽到出资义务,且股权受让人明确知悉公司进入破产重整事实的,该转让是可以进行的。

    6、购买股权后公司亏损我本金收不回还要额外承担亏损吗?

    购买股权之后你就是股东,如果企业亏损了确实有可能要承担额外亏损

    7、在淘宝上拍卖破产公司买了以后承担债务么?

    这要看拍卖细则了,上面有没有包含债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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