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期权市场后续上市合约(公司不上市期权有啥用)

炒股技术 2023-02-06 07:40炒股技术www.xyhndec.cn
  • 期权当月合约到期为什么是挂牌日期的后面一个月
  • 中国四大期权交易所及其所有期货合约简介
  • 上证50ETF期权上市第一天有40个合约,第二天为什么变成48个合约?
  • 买入期权合约,是否会因为市场行情的剧烈变化而触发强制减仓?
  • 如果公司没有上市期权有用么?我们是小公司,老板说给期权,我感觉骗人
  • 金融期货合约和金融远期合约什么区别
  • 金融远期合约和金融期货的区别
  • 1、期权当月合约到期为什么是挂牌日期的后面一个月

    下面规则
    行权方式
    到期日行权(欧式)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到期日
    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行权日
    同合约到期日,行权指令提交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30
    交收日
    行权日次一交易日
    各市场参与人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决定于2015年2月9日上市交易上证50ETF期权合约品种(以下简称“上证50ETF期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证50ETF期权的合约标的为“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自2015年2月9日起,本所按照不同合约类型、到期月份及行权价格,挂牌相应的上证50ETF期权合约。
    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证券简称为“50ETF”,证券代码为“510050”,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上证50ETF期权的基本条款如下
    (一)合约类型。合约类型包括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两种类型。
    (二)合约单位。每张期权合约对应10000份“50ETF”基金份额。
    (三)到期月份。合约到期月份为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共4个月份。首批挂牌的期权合约到期月份为2015年3月、4月、6月和9月。
    (四)行权价格。首批挂牌及按照新到期月份加挂的期权合约设定5个行权价格,包括依据行权价格间距选取的最接近“50ETF”前收盘价的基准行权价格(最接近“50ETF”前收盘价的行权价格存在两个时,取价格较高者为基准行权价格),以及依据行权价格间距依次选取的2个高于和2个低于基准行权价格的行权价格。
    “50ETF”收盘价格发生变化,导致行权价格高于(低于)基准行权价格的期权合约少于2个时,按照行权价格间距依序加挂新行权价格合约,使得行权价格高于(低于)基准行权价格的期权合约达到2个。
    (五)行权价格间距。行权价格间距根据“50ETF”收盘价格分区间设置,“50ETF”收盘价与上证50ETF期权行权价格间距的对应关系为3元或以下为0.05元,3元至5元(含)为0.1元,5元至10元(含)为0.25元,10元至20元(含)为0.5元,20元至50元(含)为1元,50元至100元(含)为2.5元,100元以上为5元。
    (六)合约编码。合约编码用于识别和记录期权合约,唯一且不重复使用。上证50ETF期权合约编码由8位数字构成,从10000001起按顺序对挂牌合约进行编排。
    (七)合约交易代码。合约交易代码包含合约标的、合约类型、到期月份、行权价格等要素。上证50ETF期权合约的交易代码共有17位,具体组成为第1至第6位为合约标的证券代码;第7位为C或P,分别表示认购期权或者认沽期权;第8、9位表示到期年份的后两位数字;第10、11位表示到期月份;第12位期初设为“M”,并根据合约调整次数按照“A”至“Z”依序变更,如变更为“A”表示期权合约发生调整,变更为“B”表示期权合约发生第二次调整,依此类推;第13至17位表示行权价格,单位为0.001元。
    (八)合约简称。合约简称与合约交易代码相对应,代表对期权合约要素的简要说明。上证50ETF期权的合约简称不超过20个字符,具体组成依次为“50ETF”(合约标的简称)、“购”或“沽”、“到期月份”、“行权价格”、标志位(期初无标志位,期权合约调整时显示为“A”,第二次调整时显示为“B”,依此类推)。

    2、中国四大期权交易所及其所有期货合约简介

    这是有多懒?中国哪里还期权交易所了?交易所的合约一个一个查又不会累死。

    3、上证50ETF期权上市第一天有40个合约,第二天为什么变成48个合约?

    期权合约的价格要保证有2个实值期权,2个虚值期权,标的价格变化时,会有实值或虚值期权变成平值期权,这时候就要相应增加一个实值或虚值期权。增加的这个价格,又分看涨和看跌的,和不同交割期的,所以就多出8个合约。

    4、买入期权合约,是否会因为市场行情的剧烈变化而触发强制减仓?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今日(11月10日)发布消息,就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及相关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沪深300股指期权上市准备紧锣密鼓地进行,从中金所的通知上看,如果市场及相关人士对规则有意见或建议,需要在11月15日之前反馈到中金所。中金所发布的通知称“拟于近期开展沪深300股指期权上市交易。”
    11月10日,中信建投期货金融衍生品首席分析师刘超在研究报告中表示“国内金融期权的发展进入快车道,在丰富投资者风险管理工具的,对于增强长期资金持股信心、吸引长期资金入市、活跃现货市场、提高标的市场流动性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欧式期权、现金交割 每点100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这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的规则附件有8项之多。其中市场最关注的是《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征求意见稿)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期权合约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
    根据《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征求意见稿),沪深300股指期权是到期才能行权的欧式期权,“交易日”和“到期日”都是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交割方式都是现金交割。沪深300指数每一个指数点100元人民币。
    所谓欧式期权是指买方只能在期权合约到期日当天行使权利。中金所上市的期权和两个沪深300ETF期权不同,中金所的股指期权是现金交割,所谓现金交割就是根据交易日沪深300指数两小时的算术平均价计算盈亏,直接现金结算扎平了结相应持仓。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期权合约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规定,“对看涨期权合约,交割结算价高于行权价格的,该合约交易日的结算价为交割结算价与行权价格的差额,其他情形下交易日的结算价为零”;“对看跌期权合约,合约交割结算价低于行权价格的,该合约交易日的结算价为行权价格与交割结算价的差额,其他情形下交易日的结算价为零”。
    中金所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和中金所沪深300股指期货的相似之处在于第一都是现金交割;第二交割结算价计算方式相同;第三,“交易日”和“到期日”同为到期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第四,涨跌停板的幅度一致,都是10%。
    沪深300的期货和期权规则是配套的,这就为股指期权和股指期货配合操作提供了基础,在此基础上可以衍生出种类繁多的交易策略,套利、套保、投机、对冲、量化……各种花式玩法都将层出不穷。
    华西期货投资咨询部总经理周聪表示,此次选择沪深300指数作为标的,也是因为沪深300股指期货上市时间最长,最为市场接受,也有利于同一标的的几种工具的丰富,让策略交易更加有效。
    “价格保护带制度”增补进新规则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为了给沪深300股指期权上市铺平道路,中金所还修改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征求意见稿)等6项交易规则,新增、删除了部分表述,有些非常重要,需要市场高度关注。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了“价格限制制度”,其中的“价格保护带制度”很多投资者还是第一次听说。
    “价格保护带制度”这个关键提法,最早见于某期货网站上一篇《关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仿真平台推出价格保护带的通知》的文章,表述为“价格保护带是为了防范交易指令错误导致市场价格大幅波动风险而推出的一项价格稳定机制,根据市场实时行情确定参考价,超出保护带范围的限价指令将被系统自动拒绝。”
    记者注意到,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将“涨跌停板制度”修改为“价格限制制度”;第三章《价格限制制度》第八条的最新表述,“交易所实行价格限制制度。价格限制制度分为熔断制度,价格保护带制度和涨跌停板制度。”征求意见稿中表示,“交易所可以对某一上市品种实行一种或者多种价格限制制度,并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设定和调整熔断幅度,价格保护带范围和涨跌停板幅度。”
    当年,某证券公司在股指期货上的“乌龙指事件”不少人还记忆犹新,“价格保护带制度”其实就是规定报价需在一定的范围内,这将最大限度地降低“乌龙指”事件发生的概率。
    华西期货投资咨询部总经理周聪表示,价格保护带制度的推出,是对价格限制制度的一种完善。不再是对市场进行简单的涨跌停板限制,而是更尊重市场规律和波动,对投资者也是增加保护性。
    期权合约不实行强制减仓制度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注意到,“征求意见中的规则”规定:“期权合约不实行强制减仓制度。”对于期权卖方来说,这条规则需要高度关注。
    期权买方是指买入开仓看涨期权或买入开仓看跌期权的交易一方,买方需要支付权利金给卖方,买方是享受选择权利的一方,到期后可以选择行权或者不行权,理论上说损失可控可以博取无限收益。
    期权卖方,卖方期权的持有者,收取买方支付的权利金,有可能要承担行权义务,理论上说存在风险无限的可能,所以卖方需要缴纳保证金。作为期权卖家,一旦保证金不足并且伴随出现极端行情,期权合约不实行强制减仓制度,或许对个别卖方来说,风险将变得不可控,卖方需要高度注意交易策略的设计,应对这种小概率事件。

    5、如果公司没有上市期权有用么?我们是小公司,老板说给期权,我感觉骗人

    看这个老板平时细节好不好,小细节都扣,不要指望上市了

    6、金融期货合约和金融远期合约什么区别

    期货交易与远期合同交易的相似之处是两者均为买卖双方约定于未来一定时期或某特定期间内约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商品的契约。但两者又有很大的差异,主要表现如下
    (1) 期货交易是标准化的契约交易,交易数量和交割时期都是标准化的,没有零星的交易,而远期合同交易的数量和交割时期是交易双方自行决定。
    (2) 期货交易是在交易所内公开进行的,便于了解时常行情的变化;而远期合同交易则没有公开而集中的交易市场,价格信息不容易获得。
    (3) 期货交易有特定的保证金制度,保证金既是期货交易履约的财力保证,又是期货交易所控制期货交易风险的重要手段。而远期合同交易则由交双方自行商定是否收取保证金。
    (4) 期货交易由交易所结算或结算所结算,交易双方只有价格风险,而无信用风险;而远期合同则具有价格风险和信用风险。
    (5)期货交易注重价格风险转移,远期交易的目的注重商品所有权转移。
    (6)期货交易的合约,在商品交割期到来之前的规定时间内可以多次转手,允许交易双方在商品交割前通过反向买卖解除原合约的义务和责任,使买卖双方均能通过期货市场回避价格风险,而远期交易的合约在未到期之前很难直接转手,无论生产或经营发生什么变化,到期合约必须按规定进行实际商品交割。

    7、金融远期合约和金融期货的区别

    你可以这样理解,内容是一样的
    金融远期和约只要你和对方签定合同即可
    而期货是有专门的期货交易所的,和约由交易所提供,必须在交易所内完成,相当于交易所做了一个公证人
    其实在和约形式,内容上两者的不同点非常多,以上只是最为典型的区别,其他区别你最好还是看课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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