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平均数怎么计算(普通股股数)
1、怎样理解计算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中的已发行时间和报告期时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2006)的规定,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而增加或因并股而减少,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之所以作出上述规定,其根本原因在于“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也不改变企业的盈利能力”(见《〈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应用指南》)。
所以,虽然题中派发股票股利36万股(120 0.3)是在2005年7月1日实际派发的,但在计算发行在外普通股时,应当视为年初已经发行。由此,该股数的适用权数应当为1,即2005年度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100 + 20 + 36) (12 / 12) = 156万股。
2、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分母应当为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几何加权平均数正确吗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不正确。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分母应当为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算术加权平均数。本题考查知识点基本每股收益分子、分母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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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在外普通股800万股,每10股送3股,加权平均数为什么是8001.3
因为,公司以20×6年12月31日总股本96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3股,在原股本1的基础上每10股送3股,所以为1.3.
4、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的计算
你好。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2006)的规定,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而增加或因并股而减少,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之所以作出上述规定,其根本原因在于“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也不改变企业的盈利能力”(见《〈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应用指南》)。
所以,虽然题中派发股票股利36万股(120 0.3)是在2005年7月1日实际派发的,但在计算发行在外普通股时,应当视为年初已经发行。由此,该股数的适用权数应当为1,即2005年度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100 + 20 + 36) (12 / 12) = 156万股。
5、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跟普通股股数有什么分别啊?
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公式为: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发行在外时间÷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
还规定,发行在外时间、报告期时间和回购时间一般按照天数计算,也可以按月份计算。按月计算的,发行在外时间是指普通股发行的次月份起至报告期末的月数,回购时间是指普通股回购的次月至报告期末的月数。
6、发行在外普通股800万股,每10股送3股,加权平均数为什么是8001.3
因为,公司以20×6年12月31日总股本96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3股,在原股本1的基础上每10股送3股,所以为1.3.
7、怎样理解计算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中的已发行时间和报告期时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2006)的规定,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而增加或因并股而减少,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之所以作出上述规定,其根本原因在于“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也不改变企业的盈利能力”(见《〈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应用指南》)。
所以,虽然题中派发股票股利36万股(120 0.3)是在2005年7月1日实际派发的,但在计算发行在外普通股时,应当视为年初已经发行。由此,该股数的适用权数应当为1,即2005年度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100 + 20 + 36) (12 / 12) = 156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