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锐股份工具督导工作检查结果报告:民生证券分析概览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的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于2024年12月30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场检查概况
本次现场检查由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保荐代表人王启超、张扬亲自参与,检查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检查人员张扬。检查内容包括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等。
二、逐项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经核查,新锐股份的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完备,且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符合相关规定。
(二)信息披露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独立性与资金往来
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较好地执行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投资
公司不存在违规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及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形。
(六)经营状况
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经营模式、业务结构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状况正常。
(七)其他事项
公司、主要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了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建议与注意事项
建议公司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持续、合理地安排募集资金使用。
四、报告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需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配合情况
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新锐股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为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本次现场检查充分表明,新锐股份在各个方面均保持了较高的规范运作水平,体现了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的成熟稳健。民生证券将继续履行保荐职责,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专业服务。六、现场审核终章
经过严格的现场核查,保荐机构明确认定:本公司治理有方,内控制度健全且得到有效实施;信息披露工作表现优秀,公开透明;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核心领域,均保持了独立的运营状态,无任何关联方侵占公司资金的违规行为;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规定,不存在任何违规挪用现象;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等方面,均依法合规,无违规操作;公司的经营模式与业务结构稳定,未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变化,运营状况良好。
(以下是报告的尾声,无正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