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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股技术 2025-01-11 13:40炒股技术www.xyhndec.cn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特定授予条件已经达成。经过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这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以2025年1月7日为授予日,向5名激励对象,以每股3.42元的价格,共计授予103.83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概述及审批流程

本次激励计划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该激励计划主要针对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2%。

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将在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前,根据公司发生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解除限售安排

激励对象获得的限制性股票将在授予日起经历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的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月内。

若激励对象在解除限售期内未能满足解除条件,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取得的股份同样受到限售期的限制,其解除限售期与原有的限制性股票相同。

三、绩效考核要求

(一)公司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至2028年的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设定了明确的业绩考核目标,包括营业收入增长率的触发值和目标值。具体的考核目标和解除限售比例如下:

若公司当期业绩水平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100%。

若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若处于两者之间,解除比例则为80%。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将依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进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将决定其行权比例。

此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旨在激发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实现公司与激励对象的共赢。公司期待与所有激励对象共同努力,共创辉煌未来。公司近日实行了《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旨在激励员工积极性,促进公司长远发展。该激励计划将绩效考评结果划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档次,并对应不同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对于考评结果合格的激励对象,其解除限售比例达到100%,而对于不合格的则无法解除限售。若因考核原因使得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无法完全解除限售,公司将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此次激励计划已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并已公示激励对象名单不少于10天。经过核查,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任何不符合授予条件的情况。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依据公司相关法规,只有符合公司未出现负面情形且激励对象自身无违规行为等条件,方可获得授予。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后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在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公司对授予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由3.57元/股调整为3.42元/股。除此之外,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与股东会通过的内容一致,不存在其他差异。

对于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公司按照授予日股票收盘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以差额作为每股股份支付成本进行分期确认。经测算,授予的103.83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总成本约为266.84万元。该费用将在相应年度内按解除限售比例分期确认并在经营性损益中列支。具体的成本和费用将在年度报告中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认购资金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由个人自筹,公司不会为其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担保。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监事会的深度审查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授予条件进行了详尽核查,其观点如下:

公司此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经过严格筛选,均为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所明确的人员。这些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资格。他们不仅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同时也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所规定的范围。他们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既合法又有效。经过核查,公司不存在任何违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和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任何不得授予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熟。

二、监事会对授予日的仔细审视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了深入核查,并认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基于以上分析,监事会一致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并同意公司在2025年1月7日这一授予日,以每股3.42元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十、法律意见书的明确结论

上海和律师事务所认为: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的依据、原因和调整内容以及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条件已经充分满足。

十一、备查文件及相关公告内容

关于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已经发布。相关公告详细列出了监事会的意见、法律意见书和其他必要的文件供公众查阅。特此公告。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已经正式批准并公开这些文件以供公众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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