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回购股份报告书:最新进展与细节解析回购时间:2025年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在近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我们荣幸地全票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我们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这一决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并留住公司的优秀人才。我们坚信,这次回购计划能够更好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展现我们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经过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综合考虑,我们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在人民币5,000.00万元至人民币6,000.00万元之间。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4.87元/股,这个价格是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以内。根据这一回购价格上限测算,我们预计回购的股份数量将在143.39万股至172.07万股之间,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8%-1.66%。
这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期间,我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没有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我们公司将努力推进这次回购方案的实施,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回购。
我们也意识到这次回购可能存在一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如果出现这些风险,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回购方案并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主要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如果因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的股票无法全部授出,我们将依法处理。同样,如果回购的股份未能在法定期限内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将存在被注销的风险。
我们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广大投资者了解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并时刻关注投资风险。我们坚信,这次回购计划将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并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我们的回购方案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旨在为公司和员工带来长远的利益。我们将尽最大努力推进这一方案的实施,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回购股份计划启动之际,公司的资金筹备已经正式启动。中信银行宁波分行已经出具了针对此次回购事项的《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专项贷款支持,贷款期限为三年。这一金融力量为公司回购股份计划提供了坚实的支撑。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的12个月内。在此期间,公司管理层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因为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超过十个交易日,回购期限可以适当顺延,但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预计的回购金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至6,000万元之间。假设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锁定,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一定的变动。这一变动是基于目前公司总股本,以及回购资金总额和回购价格上限的测算。
对于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等方面,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带来重大负面影响。公司认为,根据目前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回购资金总额在这个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各个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影响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反而能增强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促进公司的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的交易情况,公司进行了详细审查并作出说明,期间并无单独或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永夫、金萍夫妇已明确表示将通过其实际控制的合伙企业认购公司股份。
公司还特别强调了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以及遵守相关规定的承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在实施股份回购期间不得同时实施股份发行行为。公司将严格遵守这一规定,确保回购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此次回购股份计划是公司为了回馈股东、维护资本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而采取的重要措施。公司自有资金与专项贷款的结合,确保了回购计划的顺利进行。公司对回购后的股本结构变动、对公司各方面的影响以及遵守相关规定等方面都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承诺,展示了公司的诚信和决心。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根据公司的决策,我们将启动回购公司股份的程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概况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取得注册批复之日起至新增股份完成登记之日期间,暂停股份回购行为。经过公司自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未买卖公司股份。在回购期间,上述人员亦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计划,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未来股份减持情况的说明
公司已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询问未来3个月及未来6个月的减持计划。目前,前述人员均表示在未来特定期间内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有实施减持的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及时公开信息。
三、回购股份的使用安排及权益保障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主要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根据市场变化确定具体的实施进度。若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在注销过程中,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通知所有债权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债权人权益。
四、审议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于2024年12月3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全票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已授权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五、金融机构贷款支持
根据相关政策,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已向公司出具《贷款承诺函》,承诺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专项贷款支持,用于本次回购。贷款期限为3年,具体条款以双方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
六、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
我们理解并重视投资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存在因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股权激励计划未能通过或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风险。如发生上述情况,公司将尽最大努力调整方案并依法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事项
1. 回购专户开立情况: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2. 后续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公开回购进展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在此郑重公告以上内容。我们保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感谢广大投资者的支持与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