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转型是什么意思
增值税转型方案已经由财政部提交至国务院,并建议自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一转型对于提振经济具有重大的长期利好影响,其范围广泛、影响深远。由于增值税转型的专业性较强,很多人对其概念和其对经济、就业以及股市的影响并不清楚,因此这一转型并未引起广泛关注。
现行的增值税是从1994年的税制改革开始的。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计算方式为:应纳税额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以B公司为例,它从A公司购买货物,除了货物本身的价款外,还需要额外支付一定比例的增值税,这部分税款被称为“进项税”。然后,当B公司将购进的货物加工后出售给C公司时,也会收取包含增值税的产品货款,这部分税款被称为“销项税”。最终,B公司需要将收取的销项税减去购进的进项税后的差额上交给国家。
那么,什么是增值税转型呢?简单来说,增值税转型就是对外购项目(包括原材料和固定资产)所含的税金进行不同的扣除方式。目前,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只允许扣除购入的原材料所含的税金,不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税金。而增值税转型就是将这种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允许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金在销项税金中抵扣。
生产型增值税会增加企业购置成本,抑制对机器设备的投资,而消费型增值税则鼓励对制造业固定资产的投资。这意味着制造业公司会因为在转型后的增值税制度下能够抵扣更多的税款,从而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据估计,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每年将相当于减税1000亿以上,这对制造业上市公司来说是一个直接的利好消息,能够减少税收上缴额度、提高利润水平和偿债能力。增值税转型也对提振股市具有积极影响。
增值税转型是一个力度大、影响广、长期存续的利好消息。它不仅有助于提振经济和股市,还能增强民众的信心。这一转型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国家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