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股份最新诉讼进展公告:法律纠纷细节曝光

配资炒股 2025-01-07 11:23炒股配资www.xyhndec.cn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25-002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们,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建股份”)在此郑重公告,关于公司与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背景提示

本公告是对公司已披露的系列临时公告的后续进展公告,涉及编号为“2020-031”“2020-052”“2020-071”“2022-033”“2022-043”“2023-038”“2023-093”的临时公告。

二、案件当前状态

1. 一审法院已作出判决。

2. 涉案金额细节:公司需支付高速集团各项费用及工期延误违约金共计27,852,358.40元;高速集团需支付公司的工程款27,336,133.54元,并支付利息;高速集团需退还公司的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及质量保留金。

3. 由于本案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存在当事人依法提起上诉的可能性,目前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最终影响以年报审计结果为准。

三、诉讼基本情况

该纠纷起源于高速集团对公司提起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相关诉讼文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及关于诉讼请求金额的情况说明已在过去几年中多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临时公告中详述。最近,公司收到了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

四、案件一审判决详情

根据最近的(2023)黔05民初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1. 龙建股份需支付高速集团各项费用及工期延误违约金共计27,852,358.40元。

2. 高速集团需提交清织高速公路第七合同段工程项目工程资料。

3. 高速集团支付龙建股份工程款27,336,133.54元,并支付利息,该利息将根据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直至实际付清。

4. 高速集团退还龙建股份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200.00万元及利息,自特定日期起的利息将根据相关规定计算。

5. 在提交相关工程项目工程资料的特定册数后,高速集团需返还龙建股份质量保留金14,947,280.50元。

6. 若高速集团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公司将会密切监控此事的进展,确保公司权益不受损害。投资者们请留意风险,关注后续公告。一切与案件相关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式公告为准。关于诉讼费用的公告

本公告旨在告知公众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相关诉讼费用的分配情况。

一、案件受理费用的分配

关于本诉案件受理费,总计收取了454,002.00元。其中,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负担300,618.00元,而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则需负担153,384.00元。

对于反诉案件受理费,总金额为697,717.44元。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需承担145,394.00元,而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则需承担552,323.44元。

二、鉴定费用的分配

湖南恒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鉴定费为50万元,全部由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鉴定费为87万元,其中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承担43.5万元,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承担36.5万元。重庆华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鉴定费为633,589元,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和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各承担一半,即316,794.5元。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预交了本诉案件受理费495,802.23元,将退回41,800.23元。

三、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由于本案的判决为一审判决且尚未生效,存在当事人依法提起上诉的可能性,因此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的利润影响将以年度报告的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会密切关注本案的进展,并及时向公众公告相关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次诉讼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谨此报备。

报备文件:

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黔05民初76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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