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德新材子公司担保最新进展报告:细节公告发布,展现最新动态

配资炒股 2025-02-13 13:47炒股配资www.xyhndec.cn

信德新材公告编号:2025-002

尊敬的投资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此,就我司近期担保事宜向公众进行详细阐述。

一、担保概况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德新材”)及其相关子公司为确保日常经营和业务扩张的需要,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经过深入研究和决策,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相继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授信额度。在此授信框架内,信德新材计划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2.8亿元。对于资产负债率不同的子公司,担保额度有所区分,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上限为人民币9.6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则为人民币3.2亿元。此项决策充分考虑到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前景。

二、担保最新动态

近日,信德新材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浦发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信德新材为全资子公司大连信德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大信碳材”)向浦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保证担保。对信德胜隆(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信德(大连)新材料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德胜隆”)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担保额度自相关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可在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因此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概况

被担保人全称:大连信德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44MA10FLWQ49)。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28日,注册资本为78,500万元。其主营业务涵盖危险化学品经营、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等,同时涉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领域。信德新材持有其100%的股权。自成立以来,大信碳材一直稳健经营,信誉良好,并非失信被执行人。

我们坚信,此次担保事宜将有助于信德新材及其子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促进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我们将持续关注行业动态和市场变化,确保公司业务的稳健发展。感谢您对信德新材的关注与支持!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XXXX年XX月XX日近期财务数据报告及分析:

单位:万元

一、信德胜隆财务数据:

1. 资产状况:

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为82,049.8万元;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80,718.82万元。虽然未经审计的数据略有下降,但整体保持稳定。净资产在经审计和未经审计的数据中均保持稳定增长,显示出公司良好的资产状况。

2. 负债及利润状况:

在负债方面,公司的流动负债总额有所增长,但整体负债总额仍然可控。在利润方面,虽然公司在过去的一年中出现了亏损,但净利润有所减少的趋势已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公司的信用等级状况一直维持良好。

二、大信碳材财务数据:

至2023年年末经审计和至今年九月底未经审计的数据显示,大信碳材的资产总额有所增长,净资产也有所提升。但在营业收入和利润方面,公司面临一定的挑战。尽管信用状况良好,但在过去的一年和今年前九个月中均出现了亏损。这提醒我们关注其业务运营和盈利能力。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解读:

大信碳材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是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的有效担保。这一担保协议确保了债务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履行其债务责任,从而维护了债权人的权益。这也反映出大信碳材良好的信用状况和稳健的运营管理策略。值得一提的是,该公司在信用状况良好的基础上获得了签署此担保协议的机会。这不仅增强了公司的信誉度,也为其未来的业务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从近期的财务数据报告来看,信德胜隆和大信碳材两家公司在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方面都表现出良好的态势。尽管在利润和负债方面面临一些挑战,但整体上两家公司都在稳健运营并持续发展。《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签署也反映了这两家公司在业界中的良好信誉和稳定的运营策略。期待这两家公司在未来能够持续优化运营策略,实现更加稳健的发展。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事宜

一、概述

本合同所指的利息,包括但不限于利息、罚息和复利。还包括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也涵盖在内。

二、信德胜隆担保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相关权益

自相关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信德胜隆担保将为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在此期限内,若发生合同项下担保权利之情形,债权人有权宣布主债权及/或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到期,并要求保证人依法承担保证责任或依据本合同约定补足保证金。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本次提供担保后,对外担保审批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一定数额。目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34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5%。所有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四、深入解读

这份保证合同体现了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子公司的强大支持,以及信德胜隆担保对其的信赖和保障。对于债权人来说,这样的担保机制能够为其债权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而对于债务人来说,这意味着在面临困难时,有更大的空间和时间进行业务调整和发展。这也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严格遵守合同条款,避免因违约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备查文件及相关信息

以上所有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信息,都可在相关文件中找到依据。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详细信息,欢迎查阅相关备查文件。我们也提醒您,作为债权人或债务人,在签署任何合同之前,都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理解其含义和可能产生的后果。

这是一个严谨而全面的担保合同,既保护了债权人的权益,也为债务人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在理解和签署这样的合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深入的理解。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作伙伴展现出了对合同的尊重和对业务的认真态度,值得我们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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