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的改革趋势(股票注册制最新消息)

炒股入门 2023-02-03 12:41炒股入门知识www.xyhndec.cn
  • 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改革趋势是什么?现状要最新的
  • 我国的股票发行制度的历史变迁过程
  • 本人急需要一些有关“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的改革”的资料、论文,请各位帮忙。120727724@qq.co...
  • 比较股票发行的注册制和核准制,并简要阐述我国历年来股票发行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 股票注册制什么时候实行
  • 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核准程序的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 中国股票发行审核制度演变历程?
  • 1、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改革趋势是什么?现状要最新的

    当前存在的最大的问题是:投机性太强,波动太大;监管不严,市场混乱;投资理念不普及,价值投资取向不明;国家金融法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政府机构臃肿,职能交叉,分工不明。
    发展趋势:当然会逐渐向成熟市场前进,投机性逐渐减弱,价值投资趋向逐渐明晰。
    对策关键还是要做好以下几点:
    1.加强机构投资者管理,机构投资者应该是秉承价值投资理念的,然而我们的机构投资者恰恰是投机的始作俑者;
    2.内幕交易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
    3.市场规模仍然太小,上市公司质量不高,需要进一步加强上市监管。
    4.需要完善金融政策法规,制定完善的金融制度。
    5.改革金融政府职能部门,清晰各自行政职能。做到精简,实效,廉洁,奉公。
    6.建立完善的投资者和大众监管机制,由投资者和社会大众共同监督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这才能 实现真正的民主公正透明.

    2、我国的股票发行制度的历史变迁过程

    关键词:制度变迁 市场化 首次发行定价

    我国股票首次发行定价方式的变化过程和特点
    由于我国的股票市场是在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这一特殊的历史时期中产生并发展起来的,因此我国的新股发行方式与大多数国家的新股发行方式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从我国股票市场十多年来的发展过程看,我国的新股发行基本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按面值发售阶段
    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股份制企业和证券市场开始兴起到1992年是我国股票市场发展的萌芽阶段。在这一阶段,由于人们对股票和证券市场比较陌生,认购的积极性不高,所以股票发行的着眼点并不在于股票价值的确定,而是着重于将股票发行出去。因此,基本没有进行股票的定价,许多股票都是按照面值发售,价格很低,并依托于行政摊派进行。这种方式使得发行抑价严重,但也激发了一些具有投资意识的初始投资者进行股票投资,推动了证券市场的建立。
    行政定价阶段
    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集中统一的监管体系开始成立。自此,我国证券市场步入初步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我国先后试行过抽签、全额预缴款、上网定价和上网竞价(仅4只股票试用)4种发行方式。较之于其它大多数国家,我国的定价方式带有明显的行政色彩,是由中国证监会根据新股发行价=每股净收益×市盈率这一固定公式进行统一定价,而且,发行市盈率和所采用的收益也是由证监会制定的。在这种定价方式下,发行公司和承销商无法根据市场的情况来确定发行价格,这使得发行公司的资产遭受损失。
    逐步向市场化过渡阶段
    1998年12月31日,《证券法》正式出台。自《证券法》公布以后,我国新股发行市场化定价改革的步伐加快,相继出现了由承销商和发行公司协商确定上市价格上网定价、向二级市场配售和向法人配售等新的定价方式。自此,证券市场的发展迈入向市场化过渡的新阶段。
    我国股票首次发行采用行政性定价的原因
    我国在证券市场发展的初级阶段之所以采用行政性定价的方式,这是与当时所处的经济环境和证券市场的发育状况密切相关的。具体说来,是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考虑:
    当时股票市场的特殊任务
    1993-1998年正处于我国经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转轨时期,股票市场承担着国有企业转制脱困的特殊任务。因此,在这一阶段主要是将股票顺利发行出去并保持在一段时期不掉到发行价以下,而新股的发行价格是否最优并不是监管部门考察的主要目标,所以证监会在采用市盈率定价法时,往往采用较低的市盈率,以保证新股的顺利发行和股价在一定时间内维持在发行价以上,从而保证股票市场融资功能的实现。
    当时股票市场的发育状况
    从股票市场的发育程度看,也必须采用行政性定价来确定新股的发行价格。当时我国股票市场正处于起步阶段,因此需要通过行政定价并将上市价格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从而保证新股发行的成功并维持投资者投资的积极性。
    新股行政性定价问题及向市场化定价过渡的内在需求
    尽管行政性定价在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之初有其出现和存在的必要性,但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其内在的弊端不断显现,存在着向市场化改革的内在需求,主要表现为:
    行政定价方式下,发行抑价情况严重,发行公司的资产遭受损失
    根据有关资料,我国在1993-1998年间共有626只新股上市,上市首日的平均收益率为136.9%,这远远超过了其它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的上市首日收益率。在行政定价方式下,发行公司和承销商无法根据各个价位上潜在投资者的情况和市场的走势选择上市价格和上市时间,因而不能以最优价格将股票发售出去,从而使得上市公司损失了最优价格和行政定价之间的差额收益。因此,上市公司中存在着定价方式向市场化转变的潜在需求。
    行政定价方式不利于投资者和承销商的成长
    在实行行政定价的时期,我国股票市场新股发行的抑价情况十分严重,造成了投资者只要能够认购到新股,就能无须承担风险地获得稳定的收益,这使得广大中小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不加辨别地一味申购新股,不利于培育其风险意识和价值研判能力。而对于作为承销商的证券公司来说,新股估价和承销的能力是投资银行的核心业务。但是在行政定价下,按固定公式进行定价,证券公司无须进行证券价值的评估工作,而且由于发行市盈率较低,分销认购也不存在风险,这使得证券公司的股票估价和承销等专业化水平难以提高,核心竞争力大大减弱。
    行政定价方式不利于我国股票市场向规范化、市场化发展
    行政定价方式下,作为证券市场两大参与主体的机构投资者和承销商专业水平难以提高,势必会影响股票市场的快速发展。此外,行政定价对于股票市场发展还有其它的制约,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其一,行政定价容易引发发行公司虚报财务数据,降低其所披露的信息的质量,从而对市场的运作产生影响。在行政定价时期,国家对上市公司股票的发行规模实行额度控制,上市公司只能通过虚报每股收益来提高发行价格,进而提高发行筹资的规模。而上市公司的规范性运作和信息披露恰恰是股票市场得以健康发展的基石。其二,行政定价方式采用统一的发行市盈率不能体现不同公司之间的差异。
    我国新股发行市场化定价带给各参与主体的收益
    《证券法》和之后一系列文件的公布使得我国股票市场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大大加快,从实行市场化改革几年来的情况看,我国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取得了一些效果,给各市场主体带来的收益如下: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发行筹资额有所扩大并开始体现公司差别,股东结构也有所改进
    发行市盈率的提高使得上市公司的发行筹资额扩大。此外,发行市盈率也开始体现不同的公司和上市期间市场情况的差异。在行政定价期间,新股发行市盈率的标准差为2.31,而1999-2000年新股发行市盈率的标志差扩大到了10.32。
    另外,在市场化定价时期采用的法人配售方式,一方面引进了战略投资者和法人投资者,使得上市公司的股东结构的稳定性大大增强,并有助于改善投资者结构和投资者行为;另一方面,由此形成的法人询价机制也促进机构投资者进行股票价值研究,从而促进市场价格的形成,这也有利于上市公司的融资。
    对于投资者和承销商来说,促进其水平的提高
    尽管实行市场化改革以后发行市盈率有所提高,但是我国股票发行抑价严重的情况并没有改变,投资者认购新股的收益不受影响。但是,随着市场的逐步规范,发行抑价情况将逐渐好转,认购新股的收益也会不断降低,二级市场的重要性逐步显现。投资者必须加强对股票价值的判断能力,才能获得收益。这有助于投资者提高价值发现和风险承担的能力。对于承销商来说,由于必须参与新股的定价,尤其是在法人配售方式下的法人询价机制的发挥,促使承销商增强股票价值评估的能力,有助于其竞争力的提升。
    对于国家来说,股票市场的规范化、市场化程度有所提高
    定价方式市场化有助于股票市场发展成熟,主要表现为三点:一是证券市场的效率在于其价格是否合理,而作为形成市场价格的第一步,市场化定价大大降低了发行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有助于形成市场价格;二是促使投资者和承销商提高股票估价和风险承担的能力,促进了机构投资者和承销商这两大机构主体的发育;三是实行市场化定价后发行市盈率有所提高,并开始与公司的状况和上市时间的市场情况相联系,有助于降低上市公司的作假行为,并激励上市公司加强管理,改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新股发行市场化定价的瓶颈突破
    尽管我国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取得了一些效果,给各市场主体带来了一定收益,但是并没有改变我国新股发行抑价严重的现象。尽管1999-2000年是我国股票市场迭创新高的时期,但是在实行市场化定价的情况下,新股发行的抑价情况应该比较低,因此我国的市场化改革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我国新股发行抑价过高容易引发战略投资者和法人投资者的短期行为,不利于市场的稳定。
    由于我国现有的新股发行市场化定价方式不能解决发行抑价严重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进一步的改革,可考虑采用国际上比较常用的累计投标方式。在累计投标方式下,发行价格由市场决定,与上市价格接近,能够大大减少发行抑价。而且在实行累计投标定价时,发行公司有选择股东的权力,有助于上市公司改善股东结构;承销商也能够选择客户,从而形成与机构投资的合作关系。这样也有助于我国整个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市场化发展。

    参考资料:
    1.卢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
    2.胡继之,中国股市的演进与制度变迁[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3.胡继之,冯魏、吕一凡、新股发行定价方式研究[R],深交所研究报告,2000

    3、本人急需要一些有关“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的改革”的资料、论文,请各位帮忙。120727724@qq.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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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比较股票发行的注册制和核准制,并简要阐述我国历年来股票发行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从各国证券市场的实践来看,股票发行监管制度主要有三种类型: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目前成熟的资本市场上,股票发行制度主要是核准制和注册制。
    1、 审批制:
    审批制的行政干预程度最高,适用于刚起步的资本市场,由于在监管机构审核前已经经过了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选拔”,因此审批制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要求不高,只需作一般性的信息披露,其发行定价也体现了很强的行政干预特征。
    在资本市场建立之初,股票发行是一项试点性工作,哪些公司可以发行股票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需要有一个通盘考虑和整体计划,也需要由政府对企业加以初步遴选。一是可以对企业有个基本把握,二是为了循序渐进培育市场,平衡复杂的社会关系。再者,当时的市场参与各方还很不成熟,缺乏对资本市场规则、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的深刻认识,因此,实行额度管理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2、注册制:
    注册制强调发行人申请发行股票时,必须依法将公开的各种资料完全准确地向证券监管机构申报。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是对申报文件的全面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及时性作形式审查,不对发行人的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核和价值判断,而是将发行人股票的良莠留给市场判断。注册制的基础是强制性信息公开披露原则,遵循“买者自行小心"理念。
    注册制的代表国家是美国和日本。这种制度的市场化程度最高,其监管理念是只需将资本品的信息真实全面地公开,相信投资者都有足够强的判断能力,并且任何公司都有发行股票的权利,至于资本品能否卖出去、以什么价格卖出去,应完全由市场供求来决定,其风险也由投资者完全自主判断。
    3核准制
    核准制吸取了注册制强制性信息披露原则,同时要求申请发行股票的公司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和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必备条件。证券监管机构除进行注册制所要求的形式审查外,还关注发行人的法人治理结构、营业性质、资本结构、发展前景、管理人员素质、公司竞争力等,并据此作出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的判断。核准制遵循的是强制性信息公开披露和合规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其理念是“买者自行小心"和“卖者自行小心"并行。
    核准制的代表性国家有英国和法国,它以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安全为出发点,而不是将个人的自主性放在首位。以英国为例,其法律依据为《公司法》和《金融服务法》,同时必须在经营活动、公司管理、资本运行、会计报表、信息披露等方面完全符合《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各项要求。
    http://bbs.nau.edu./thread-76660-1-1.html

    5、股票注册制什么时候实行

    2020年6月12日,证监会发布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创业板注册制落地6月15日起深交所将开始受理创业板在审企业的IPO申请。随着第一只新创业板新股上市,创业板交易制度也将发生剧变,交易方面比如涨跌停限制将扩大到20%,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停牌情况、被ST、退市等。

    6、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核准程序的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中国证监会对按初审意见补充完善的申请文件进一步审核,并在受理申请文件后60日内,将初审报告和申请文件提交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发行审核委员会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工作程序开展审核工作。委员会进行充分讨论后,以投票方式对股票发行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

    7、中国股票发行审核制度演变历程?

    认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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