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股权执行程序(股权的强制执行措施主要包括)
1、法院是否可以执行股权,法院强制执行有哪些方法
可以执行股权。
2、强制执行股权一般包括哪些基本程序
1、向股份企业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股权情况和股份企业的有关情况
债权人依生效的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查明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股东所欠债务时,才可进入对股东在企业的股权强制执行程序。
2、裁定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
3、被执行股权进行作价
由于对股权作价我国目前尚无法律规定,且投资的方式和种类异常灵活,因而对股权作价较为复杂。应委托有合法资格的专门机构进行价格评估。
4、通知其他股东行使优先受让权
若其他股东愿意行使优先购买权并付诸实施,则股权转让的金额直接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股权执行即告结束。若其他股东不愿购买,则视为同意股权依法转让。
5、由法院发布转让股权的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转让股
招标时以所做股权价值为基础,允许竞买。还应充分体现公平自愿原则,也应给予企业以一定的选择新股东的权利。
6、签定股权转让合同
中标人确定以后,应右转让方与被转让方签定股权转让的正式合同,记载转让的各种事项,如法律规定应办理审批等手续的,还应办理相应的手续方使股权转让得以完成。若被强制执行股权的股东不愿意与被转让方签定合同,则法院可依职权向其企业和其他审批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变更新股东,以充分保护债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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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执行人有公司原始股的可以执行么?
被执行人所持有的公司原始股权执行法院也是可以执行的。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执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只要是被执行人名下的合法财产,执行法院均有权予以执行,即使该等财产属于被执行人所持有的公司原始股权,尚在法律所规定的限售期内。,公司法等法律关于公司原始股权限售期的规定限制的是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该等原始股权。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该等原始股权进行拍卖处置,并不受公司法所规定的限售期的限制。,即使被执行人所持有的公司原始股权还处于限售期内,法院也是可以予以执行的。
以上法律意见供你参考。
4、被执行人个人在公司的股权能否执行
1、可以执行。2、为顺利得到执行,你可以受让被执行人的出资(纠正你的用语,有限公司不叫股份而叫出资,股份有限公司才叫股份);也可以由法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的出资。
5、论述简介强制执行措施的概念及其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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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百度的 延吉 专区 你可以到那里提问
不但有人告诉你当地都有什么银行
就算你问 坐几路车去都行
6、法院的强制措施强制执行的措施有哪些?
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拘留、罚款、责令申报财产、冻结银行存款、查封房屋车辆等财产并拍卖、搜查等措施。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7、法院是否可以执行股权,法院强制执行有哪些方法
可以执行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