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孚新科工作现场检查成果报告:民生证券最新评估概览

炒股入门 2025-01-07 10:09炒股入门知识www.xyhndec.cn

关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现场检查报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孚新科”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于近期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现场检查基本情况概述

本次现场检查主要关注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等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场检查人员与公司高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对相关文件资料进行了细致核查。

二、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

经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三孚新科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机制运行有效。公司章程及三会规则得到贯彻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规范,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

三孚新科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三)独立性与资金往来

三孚新科保持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和资金往来规范,不存在违规行为。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IPO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与重大投资

三孚新科在持续督导期间内,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经查核,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对外投资均按照相应机制进行,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情况

三孚新科的经营模式和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状况正常。公司前三季度的业绩亏损主要是由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加强组织架构和研发平台建设所致。

(七)其他事项

现场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其他需保荐机构关注的事项。

三、上市公司应注意的要点与建议

上市公司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应持续优化治理结构,不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以严谨的态度对待信息披露,增强公司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报告事项概述

在本次现场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规定需要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三孚新科的表现得到了肯定。

五、上市公司与其他中介机构的协作情况

在保荐机构进行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期间,三孚新科给予了积极的配合。这种良好的合作关系有助于确保检查的顺利进行,并展现出公司对合规的重视。

六、现场检查的最终评估

经过保荐机构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的现场核查,对三孚新科进行了全面评估。评估结果显示:

1.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三会运作制度得到有效执行,风险控制得当。

2. 信息披露符合公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 公司资产完整,业务、财务、机构、人员保持独立,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形。

4. 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专项账户已注销。

5.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6. 公司经营环境稳定,无重大变化。前三季度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虽然为负,主要是由于员工激励、组织架构及研发平台建设等投资所致,这是公司正常经营中的常态。

7. 在检查期间,公司未出现任何违反《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以下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的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保荐代表人:王建玮、谢超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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