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集合竞价规则
也叫最大成交量原则,即成交在这个价格下可以得到最大成交量的原则。高于集合竞价生成的价格的购买申报都会成交;低于集合竞价生成的价格的卖出申报全是成交。集合竞价规则的作用是生成股票的开盘价。
集合竞价规则:
交易日9:15-9:20,在集合竞价开市时间也就是说9点15分就可以开始交易,5分钟内可以申报和取消,但不会成交。
交易日9:20-9:25,开启集合竞价时间,可委托买卖,不能取消订单;
交易日9:25-9:30,5分钟内既不能申报也不能奇取消申报,电脑不会处理委托。
交易日14:57-15:00,此期间为集合竞价时间,三分钟内不能取消委托。
集合竞价由计算机交易处理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安排。在此基础上找到一个基准价,可以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最大量的成交;2、基准价以上的买入申报和基准价以下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3、基准价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一方的申报要全部成交。
基准价确定为成交价。集合竞价法生成成交价的全过程完全由计算机交易系统编程。处理后生成的成交价显示出。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首先,集合竞价模式下的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体现在主机按照价格从高到低排出所有买卖申报;同一价格下的申报原则按照主机接受的顺序排序。第二,在集合竞价的过程中,如果多个价格同时满足集合竞价的三个条件,上海交易所选择这些基准价的中间价格作为成交价格。而深圳交易所选择最接近前一收盘价的价格作为成交价格。
由于集合竞价每个人在成交的价格都一样,如果想买股票,可以直接按涨停价格买,如果想卖股票,可以直接按跌停价格挂,这样基本上可以直接买入或卖出。并且实际成交价不是申报的涨停价或跌停价,而是9点25分成交的价格也就是开盘价。当然,如果在涨停和跌停板打开市场,可能买不到。当待定订单的价格相同时,时间优先。交易所收到挂单的时间越长,就越先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