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9]广州港(601228)新股发行介绍
广州港(601228)新股发行介绍 一、发行概况 发 行 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数量不超过69,868万股 市 盈 率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网下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 外) 发行价格 网上申购上限 网下申购上限48,907.6万股 网上申购日期2017年3月17日 网下申购日期2017年3月17日 网上缴款日期2017年3月21日 网下缴款日期2017年3月21日 二、网下发行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预计募集资金项目及金额 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拟将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包括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该等项目的自筹资金): 类别 募集资金项目 总投资额(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新建码头和泊位项目 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 747,400.00 155,283.39 合计 747,400.00 155,283.39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等方式支持上述项目的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偿还先期银行借款。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 0.49 0.34 0.44 速动比率(倍) 0.47 0.32 0.42 资产负债率 45.80% 45.95% 43.91%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 矿权除外)占净资产比例 0.16% 0.15% 0.10%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3.45 12.93 14.05 存货周转率(次/年) 67.99 75.30 50.2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20,278.18 208,513.99 218,464.85 利息保障倍数(倍) 5.57 5.58 5.69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 0.20 0.12 0.24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6 -0.01 0.02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49,450.00万股。按照本次发行69,868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前后本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 发行前 - 发行后 -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广州港集团(SS) 4,750,000,000 86.45 4,689,599,114 75.72 国投交通控股(SS) 150,000,000 2.73 148,092,603 2.39 广州发展(SS) 100,000,000 1.82 100,000,000 1.61 中远集团(SS) 247,250,000 4.50 244,105,940 3.94 上海中海码头(SS) 247,250,000 4.50 246,582,088 3.98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 66,120,255 1.07 公众投资者 - - 698,680,000 11.28 合计 5,494,500,000 100.00 6,193,180,000 100.00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及相关规定,经广东省国资委《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国有股转持的批复》(粤国资函[2014]870号)批复,广东省国资委同意本公司国有股东按相关规定在本公司境内公开发行时,将所持有的国有股按照实际发行量的10%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其中广州港集团、国投交通控股、中远集团和上海中海码头采取转持股份形式,广州发展国有股东采取上缴资金形式。具体转持数量和实际应缴纳金额以实际发行数量和IPO价格确定。 以本次发行69,868万股计算,则广州港集团转持6,040.0886万股,国投交通控股转持190.7397万股,中远集团转持314.4060万股,上海中海码头转持66.7912万股,广州发展的国有股东应缴纳资金额为1,825,507.85元。 六、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主要经营集装箱、煤炭、粮食、钢材、汽车、金属矿石、油品等货物的装卸及物流等业务,主营业务较为突出,其中港口装卸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 本公司目前主要经营地点是广州港。2014-2016年,公司完成货物吞吐量3.66亿吨、3.81亿吨和4.05亿吨,分别占广州港全港货物吞吐量的75.99%、76.05%和77.44%;2014-2016年,公司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403.5万TEU、1,473.5万TEU和1,595.3万TEU,分别占广州港全港集装箱吞吐量的85.64%、84.70%和85.48%。 本公司下属11家分公司,22家一级控股子公司和15家二级控股子公司,及19家主要参股公司。公司所辖的码头布局从入海口往里依次为南沙港区、新沙港区、黄埔港区、内港港区。珠江口引航锚地至南沙港区航道底标高-17米,有效宽度243米;南沙港区至黄埔新港港区航道底标高-13米,航道底宽为160米;黄埔新港港区至黄埔老港港区航道底标高-9米,航道底宽120米;内港港区航道水深较浅,航道底标高-5~-7.4米,航道底宽100-120米。其中,南沙港区是承担集装箱、能源、石油化工、滚装汽车、杂货、粮食港口作业以及保税、物流、商贸、临港工业开发的综合型深水港区;新沙港区是承担集装箱、煤炭、铁矿石、滚装汽车、粮食等港口作业为主的综合性港区;黄埔港区承担沿海、近洋集装箱、粮食、煤炭、成品油等散货港口作业和沿海粮食中转港口作业;内港港区保留部分泊位的货运功能,其部分泊位逐步搬迁、调整为城市功能,主要承担广州市及珠江三角洲地区能源物资、原材料、粮食、杂货及沿海、近洋集装箱港口作业。 广州港地处珠江三角洲中心位置,集疏运系统完善,水路、公路、铁路、空运集疏运网络发达。水路通过珠江航道与泛珠三角洲地区中心城市相连,集疏运可辐射至广东、广西等珠江流域,内河驳船集疏运可覆盖泛珠三角洲,且水路集疏运可远至海南、福建等周边省份。公司拥有港区铁路与全国铁路干线联网,可覆盖湘、鄂、赣、桂、云、贵、川等经济腹地。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主要运营泊位68个,其中集装箱专用泊位25个、煤炭专用泊位4个,油品及液体化工专用泊位5个,其他散杂货泊位34个;拥有拖轮船队、穿梭巴士船队以及连接内陆腹地的港口专用铁路。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共拥有79条外贸航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