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9]金石资源(603505)新股发行介绍

网上炒股 2022-11-16 18:49网上炒股www.xyhndec.cn

  金石资源(603505)新股发行介绍 一、发行概况 发 行 人: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数量:6,000万股 市 盈 率:22.9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 2016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投资者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相结合的方式发行,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价格:3.74元/股 网上申购上限:2.4万股 网下申购上限:3,600万股 网上申购日期:2017年4月20日 网上申购日期:2017年4月20日 网上缴款日期:2017年4月24日 网下缴款日期:2017年4月24日 二、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为 4,907 家,其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总量为 5,882,460 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1、网下申购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20 日(T 日)9:30-15:00。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 3.74 元/股,申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2、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有效报价配售对象自负。 3、网下投资者在 2017 年 4 月 20 日(T 日)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在网下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 2017 年 4 月 12 日(T-6 日)刊登的《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了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 2017 年 4 月 24 日(T+2 日)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7 年 4 月 24 日(T+2 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申购数量、初步获配数量,以及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数量的网下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2017 年 4 月 24 日(T+2 日)16:00 前,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17 年 4 月 24 日(T+2 )16:00 前到账。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2、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http://。chinaclear.)“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栏目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 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QFII 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 QFII 结算银行托管的 QFII 划付相关资金。 (3)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 603505,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认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 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03505”,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款项划出后请及时向收款行及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T+4 日)在《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 T+2 日 16:00 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获配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5、若获得配售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额,2017 年 4 月 26 日(T+4 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常山县新昌乡岩前萤石矿采选项目 45,780.01 15,000.00 2 正中精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3,611.09 500.00 3 龙泉砩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2,589.00 500.00 4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2,103.57 2,103.57 - 合计 54,083.67 18,103.57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将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倍) 0.34 0.39 0.49 速动比率(倍) 0.28 0.32 0.33 资产负债率(合并) 51.84% 52.17% 45.4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6.72% 38.05% 30.69%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 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0.01%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23.83 17.50 11.73 存货周转率(次/年) 7.57 5.12 5.4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1,919.53 8,935.44 9,752.10 利息保障倍数(倍) 6.76 4.10 4.7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0.30 0.06 0.44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08 0.13 -0.14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18,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股数不超过6,000万股。 (二)前十名股东 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 持股比例 1 金石实业 12,048.95 66.9386% 2 金涌泉投资 1,425.01 7.9167% 3 紫石投资 783.00 4.3500% 4 德晖宝鑫 768.01 4.2667% 5 宋英 618.39 3.4355% 6 金石投资 599.99 3.3333% 7 永宣永铭 480.01 2.6667% 8 张永明 300.01 1.6667% 9 融亨资本 180.00 1.0000% 10 联创晋商 152.73 0.8485% 合计 17,356.09 96.4227% 六、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性的矿业公司。自2001年设立以来,专注于萤石矿的投资和开发,以及萤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萤石专业委员会的统计,公司目前是中国萤石行业中拥有资源储量、开采及生产加工规模最大的企业。公司作为萤石行业龙头企业,不仅储量及生产规模远超过同行业其他企业,同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一安排,公司还担任了行业标准《萤石》修订的承担单位。 公司下属矿山皆为单一型萤石矿。其中,岩前萤石矿是我国近年发现的资源储量最大、设计开采规模最大的单一型萤石矿。公司下属矿山的勘查程度较高、高级别储量占比较大。根据国土资源部2014年6月出具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截至2013年11月30日,公司萤石保有资源储量为2,173万吨矿石量,对应矿物量941万吨。公司目前已拥有的采矿证生产规模为87万吨/年,在产矿山5座、在建矿山1座、在产选矿厂3家、在建选矿厂1家。 公司主要产品为酸级萤石精粉及高品位萤石块矿,并有部分冶金级萤石精粉及普通萤石原矿。酸级萤石精粉主要销售给巨化股份、东岳集团、三美化工、杭颜化工、中萤集团等下游氟化工企业;高品位萤石块矿及冶金级萤石精粉主要销售给中间加工企业,并最终销售给金属冶炼企业;普通萤石原矿主要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对外少量销售。目前,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销售网络,客户主要集中在浙江、山东、江西、福建、安徽等华东地区,凭借产品质量和地理位置的优势,公司已经与主要客户建立了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除销售自产产品外,公司还根据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适当开展了萤石精粉和高品位萤石块矿贸易业务,这是对公司自产萤石产品业务的补充,有利于公司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维护客户关系、巩固市场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过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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