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公司上市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申请科创板上市条件)

期货交易 2023-02-04 21:36期货交易www.xyhndec.cn
  • 公司上市要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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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中国创业板上市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 开户科创板需什么条件
  • 科创板挂牌上市需要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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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公司上市要具备哪些条件?

    公司上市的要求

    •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2、企业创业板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创业板与主板(中小板)不同的是: 创业板 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定位服务成长性创业企业;支持有自主创新的企业,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盈利要求: (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2)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注:上述要求为选择性标准,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主板(中小板) 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发行后不少于5000万元。 盈利要求: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3、公司上市需要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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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条件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必须符合的法定条件。公司上市要具备的条件包括股票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司股本符合规定、开业时间满3年等。。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一、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 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 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四) 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五) 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企业上市流程是怎样的:
    1、拟定股票代码与股票简称。
    股票发行申请文件通过发审会后,发行人即可提出股票代码与股票简称的申请,报交易所核定。
    2、上市申请。
    发行人股票发行完毕后,应及时向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并需提交下列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中国证监会核准其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文件;
    (3)有关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公司章程;
    (6)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发行人最近3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7)首次公开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全部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托管的证明文件;
    (8)首次公开发行结束后,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9)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声明及承诺书》;
    (10)发行人拟聘任或者已聘任的董事会秘书的有关资料;
    (11)首次公开发行后至上市前,按规定新增的财务资料和有关重大事项的说明(如适用);
    (12)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持有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持股锁定证明;
    (13)相关方关于限售的承诺函;
    (14)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和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套发行申报材料;
    (15)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的上市公告书;
    (16)保荐协议和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17)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8)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3、审查批准。
    证券交易所在收到发行人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请文件后7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上市的决定并通知发行人。
    4、签订上市协议书。
    发行人在收到上市通知后,应当与交易所签订上市协议书,以明确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
    5、披露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在股票挂牌前3个工作日内,将上市公告书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
    6、股票挂牌交易。
    申请上市的股票将根据交易所安排和上市公告书披露的上市日期挂牌交易。一般要求,股票发行后7个交易日内挂牌上市。
    7、后市支持。

    4、在中国创业板上市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第二章 发行条件
    第十条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第十一条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十二条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第十三条 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第十四条 发行人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四)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五)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六)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第十五条 发行人依法纳税,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第十六条 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第十七条 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十八条 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第十九条 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第二十条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二十一条 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第二十二条 发行人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 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五条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第二十六条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 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第二十八条 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详见《首次公开发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5、开户科创板需什么条件

    6、科创板挂牌上市需要哪些条件?

    有这个50万的资金,满足这个2年交易经验就好了的啊!

    7、公司在创业板上市,公司员工有什么好处?求大神帮助

    基本上对基层员工没什么多大的好处。 对于高级管理层可能会有一些股份,但有也是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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