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性债券可转债(可转债提示性公告)
1、商业银行的资本性票据和资本性债券都有哪些?
其期限一般很长,往往在10年以上。从性质上来讲只是商业银行的债务,由于其期限很长,而且如果商业银行经营状况不佳,还可以拖延对其本息的偿还,因而与存款、借款一般银行债务又有所不同。正因为这样,许多国家金融管理机构便将资本债券也列入商业银行的资本构成中,,又鉴于其要求还本付息的债务性质,有些国家规定应对其打一定折扣后方可计入商业银行的资本之中。
2、为什么可转债可以作为银行的资本工具而普通债卷不行
银行的资本工具中,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央行票据占95%。商业银行次级债券、证券公司债以及企业债、融资券等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债券只有3206多亿元,占整个债券存量的比例不到5%。
中国的银行大多还是靠国家吃饭的,他们是为国家服务的,也是为了自身利益选择比较稳健的债券。
3、可转债的股性和债性是什么意思?
可转债股性指持有人在一定期限之前或持有一段时间之后可按一定比例将债权转换为股权;其债性指债券持有人可按约定利率收取利息,如果不行使转换权,到期可收回本金。
4、什么是资本性债券?
金融债券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为筹集长期资金,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社会公开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按照资金用途可以分为一般性债券和资本性债券两类。前者是直接为满足某些资金运用项目需要的,后者则为补充金融机构资本不足而发行, 长期次级债券即是其中一种。
5、可转债怎么购买?有哪些条件?怎么计算我的收益呢?
1、怎么购买可转债开立股票账户可以购买。也可通过银行购买没有上市的公司发行的可转债。
2、有哪些条件没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只要是年满18岁的中国公民都可以参入买卖。
3、怎么计算我的收益通过你开户的资金账户就可查询收益情况,不需要你自己计算。
6、什么叫配债啊,比如说6.20的宝钢配债是怎么回事,哪个高手解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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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08-03-31|07-12-31|07-09-30|07-06-30|07-03-31|
|每股收益(元) |0.2400 |0.7300 |0.6000 |0.4700 |0.2100 |
|每股净资产(元) |5.2900 |5.0500 |4.9000 |4.7600 |4.8500 |
|净资产收益率(%) |4.60 |14.37 |12.29 |9.80 |4.32 |
|总股本(亿股) |175.1200|175.1200|175.1200|175.1200|175.1200|
|实际流通A股(亿股) |56.1108 |56.1108 |56.1108 |47.3548 |47.3548 |
|限售流通A股(亿股) |119.0092|119.0092|119.0092|127.7652|127.7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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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31 每股资本公积: 1.909 主营收入(万元):4695605.02同比增 9.43% |
|08-03-31 每股未分利润: 1.478 净利润(万元): 425943.79同比增 15.88% |
|★最新公告:06-20日刊登公开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提示性公告,停牌一天。(详|
|见后) |
|★最新报道:06-18日宝钢股份(600019)拟发100亿分离债。(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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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和未来事项: |★特别提醒 |
|【分红】 2007年度 10派3.5( | |
|含税)(实施) 股权登记日:2008-| |
|05-12 除权除息日:2008-05-13 | |
|【分红】2007中期 中期利润不 | |
|分配(实施) | |
|【发行可转债】 2008-06-18 10| |
|00000.00万元(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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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公告】
2008-06-20刊登公开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提示性公告,停牌一天
宝钢股份公开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提示性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现将本次公开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有关事项作如下提示
公司本次发行不超过1000000万元分离交易可转债,按票面金额(100元人民币/张)平价发行;债券期限为6年(自2008年6月20日到2014年6月20日);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0.80%-1.50%;每手(1000元,10张)公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最终认购人可以获得发行人派发的160份认股权证;权证的存续期为认股权证上市之日起24个月;初始行权比例为2:1,行权价格为人民币12.50元/股。
本次发行向公司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余额采取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可优先认购的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19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份数乘以1.78元,再按1000元1手转换成手数。截至本期债券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可优先认购的上限约998772.7万元(9987727手),约占本次发行规模的99.88%。公司控股股东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放弃所持有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52600000股的本次优先配售权。优先配售日及网上、网下申购日均为2008年6月20日,其中网上申购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9:30-11:30,13:00-15:00);优先认购代码为“704019”,认购名称为“宝钢配债”。
公司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除可参加优先认购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剩余部分公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申购。本次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本次发行总量的比例为50%:50%。优先配售后剩余部分网上申购代码为“733019”,申购简称为“宝钢发债”,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500000万元(5000000手);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万元(1000手),申购数量上限为500000万元(5000000手)。
本次发行的公司分离交易可转债(含债券及权证)不设持有期限制。
7、可转债付息公告 这个不是很理解
一、付息利率及应付利息按照公司可转债发行《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发行的"包钢转债"从2004年11月10日(起息日)起开始计算利息,票面年利率第一年为1.3%,第二年为1.5%,第三年为1.7%,第四年为2.1%,即每手可转债面值1000元利息为21元(含税),个人持有者利息税由转债持有人自行负担由本公司代扣代缴;机构持有者自行缴纳。
二、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和兑现日
1、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08年11月7日
2、除息日为2008年11月10日
3、兑现日为2008年11月14日
三、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08年11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包钢转债"持有人。
四、付息相关事宜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清算系统代理支付"包钢转债"的利息。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包钢转债"持有人可于债权登记日后的第五个交易日,即11月14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利息。未办理指定交易的"包钢转债"持有人的利息款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其办理全面指定交易后,即可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本公司按照每100元可转债面值付1.68元的标准向付息债权登记日在册的QFII股东发放对息金额。在付息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当天)已申请转股或已经转换成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当年度利息。
投资者欲全面了解关于"包钢转债"付息的具体条款,请查阅刊登在2004年11月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