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投资分红账务处理(企业收到基金分红账务处理)
1、收到投资分红怎么做账务处理?是否还交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分红收入,本身性质上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但如果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可以享受免税。
2、收到被投资企业分来的利润如何做会计分录
收到被投资企业分来利润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企业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按应享有的份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企业在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按应享有的份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科目应区分两种情况,对于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
扩展资料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股利的发生和收回情况,应设置"应收股利"科目,本公司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也在该科目核算。
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其借方登记应收的股利数,贷方登记收回的股利数,余额在借方,公司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该科目应按被投资单位设置明细账。其具体帐务处理如下:
公司购入股票,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己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实际成本(即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按应领取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
公司对外长期股权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分派利润时,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或"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
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小企业会计制度》增设了“应收股息”科目。小企业应收被投资单位的利润,也作为应收股息核算。
“应收股息”科目的借方登记应收股息的增加数额,贷方登记应收股息的减少数额,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小企业尚未收回的股权投资的现金股利和债权投资利息。
需要注意的是,购入到期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应收的利息,在“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核算,不在“应收股息”科目核算。
与此不同的是,行业会计制度原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这部分内容,而《企业会计制度》在“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这两个科目分别核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收股利
3、分红收入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4、收到分红的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100W
贷应付利润100W
借;应付利润100W
贷;银行存款100W
5、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帐务处理
一、购买理财产品时账务处理 1、购买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40 贷:银行存款40 2、确认收益时: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3、返还本金、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含利息)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40 应收利息 二、银行承兑汇票的账务处理 1、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 借其他货币资金——XX银行承兑汇票60 贷银行存款——XX银行40 短期借款——XX银行20 2、支付其他公司银行承兑汇票 借库存商品(预付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60 贷应付票据 60 3、支付银行信用贷款 借短期借款——XX银行20 贷银行存款——XX银行20 4、承兑汇票到期解付时 (1)直接解付时 借应付票据60 贷其他货币资金——XX银行承兑汇票60 (2)先转入单位基本户再解付时 借银行存款——XX银行60 贷其他货币资金——XX银行承兑汇票60 借应付票据60 贷银行存款——XX银行60
6、投资企业收到被投资企业的税后分红,账务如何处理
宣告分配时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收到分红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7、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如何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定存
贷银行存款——公司一般账户
收回时,再入相反分录,所得收益计入“财务费用
——利息收入”科目。
答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如果适用新会计准则,所述理财产品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持有期间的利息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即可。
如果企业仍适用原会计制度,所述理财产品通过“短期投资”科目核算,持有期间收到的利息,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收回时,收到金额与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计入应收项目的股利、利息等后的余额,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