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股票发行暂停了吗(股票终止上市)

期货交易 2023-02-06 20:10期货交易www.xyhndec.cn
  • 股票暂停上市这是什么意思?
  • 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区别?
  • 中小板股票上市首日有无涨跌幅限制
  • 为什么要暂停公开发行
  • 请问上证指数;深圳成分指数的内容及区别是什么?请知道的前辈指教.谢谢
  • 什么是上证指数??
  • 603005股票行情?
  • 1、股票暂停上市这是什么意思?

    暂停上市是基于法律规定的特殊原因而暂时影响其上市证券的情况,而非决定性地最终否定上市公司的上市资格。
    基本情况
    暂停上市是指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对于暂停上市的公司,应当由证券交易所决定其何时及在何种条件下恢复上市。

    2、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区别?

    第一节 暂停上市
    14.1.1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暂停其股票上市
    (一) 因13.2.1条第(一)、(二)项情形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公司继续亏损;
    (二) 因13.2.1条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在两个月内仍未按要求改正财务会计报告;
    (三) 因13.2.1条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在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四) 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五) 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六) 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4.1.2 因13.2.1条第(一)、(二)项情形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上市公司,预计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将继续亏损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该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二十个交易日内发布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14.1.3 因13.2.1条第(一)、(二)项情形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上市公司,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继续亏损,或者虽然显示盈利但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应当就以下事项作出决议,并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一)如果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公司将与一家具有4.1条规定的恢复上市保荐机构资格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代办机构”)签订协议,协议约定由公司聘请该代办机构作为股票恢复上市的保荐机构;如果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则委托该代办机构提供代办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二)如果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公司将与结算公司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如果股票被终止上市,公司将委托结算公司作为全部股份的托管、登记和结算机构。
    (三)如果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公司将申请其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以及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事宜。
    14.1.4 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14.1.3条所述提案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与代办机构和结算公司的协议签订工作,并在相关协议签订后及时报送本所,披露其主要内容。
    14.1.5 上市公司出现14.1.1条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后及时向本所报告并披露。
    公司在披露年度报告应当披露股票将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所自公司披露年度报告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其股票上市的决定。
    14.1.6 上市公司出现14.1.1条第(二)、(三)项情形的,本所自两个月期满后次一交易日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其股票上市的决定。
    暂停上市期间,公司应当至少发布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并参照14.1.3条和14.1.4条的规定完成有关事项的审议、协议签订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14.1.7 本所在作出暂停股票上市决定后的两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并公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4.1.8 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本所暂停其股票上市的决定之日起及时披露股票暂停上市公告。股票暂停上市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暂停上市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暂停上市起始日;
    (二) 有关股票暂停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三) 董事会关于争取恢复股票上市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四) 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五) 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六) 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14.1.9 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应当继续履行上市公司的有关义务,并至少在每月前五个交易日内披露一次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司没有采取重大措施或者有关计划没有相应进展的,也应当披露并说明具体原因。
    14.1.10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暂停其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一)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二)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三)发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
    (四)未按照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五)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
    (六)因公司存在14.1.1条情形其股票被本所暂停上市。
    14.1.11 可转换公司债券暂停上市事宜参照本节股票暂停上市有关规定办理。
    终止上市
    14.3.1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 因14.1.1条第(一)项情形股票被暂停上市后,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
    (二) 因14.1.1条第(一)项情形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出现亏损;
    (三) 因14.1.1条第(一)项情形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但未能在其后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四) 因14.1.1条第(二)项情形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经改正的有关财务会计报告;
    (五)因14.1.1条第(二)项情形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两个月内披露了经改正的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但未能在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六)因14.1.1条第(三)项情形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两个月内未披露相关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七)因14.1.1条第(三)项情形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两个月内披露了相关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但未能在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八)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
    (九)恢复上市申请未被核准;
    (十)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本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十一)上市公司或收购人以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为目的进行回购或要约收购,回购或要约收购实施完毕后,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董事会向本所提出终止上市申请;
    (十二)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股东大会作出终止上市决议;
    (十三)公司因故解散或法院宣告公司破产后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十四)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4.3.2 上市公司出现14.3.1条第(九)项情形的,本所在不予核准恢复上市的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出现该条其他情形的,由本所上市委员会对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审核意见。
    本所依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14.3.3 上市公司出现14.3.1条第(一)项情形的,本所自法定披露期限结束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14.3.4 上市公司预计可能出现14.3.1条第(二)项情形的,董事会应当在相关定期报告的报告期结束后的十个交易日内发布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相关定期报告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14.3.5 上市公司出现14.3.1条第(二)项情形的,应当自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后及时向本所报告并披露,发布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所自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14.3.6 上市公司出现14.3.1条第(三)、(八)项情形的,本所自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14.3.7 上市公司出现14.3.1条第(四)项至(七)项情形的,本所在两个月期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决定。
    14.3.8 上市公司出现14.3.1条第(十)项情形的,本所在规定期限期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14.3.9 本所在作出是否终止股票上市决定前,可以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盈利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核查结果提交上市委员会审议。 调查核实期间不计入本所作出有关终止上市决定的期限之内。
    本所为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可以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公司应当在本所规定期限内提供有关材料。公司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本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内。
    14.3.10 上市公司出现14.3.1条第(十一)项情形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公司披露收购结果公告或其他相关股权变动公告之日起停牌。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向本所提交终止上市申请,本所在收到该申请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14.3.11 上市公司出现14.3.1条第(十二)项情形的,应当在股东大会会议结束后及时通知本所并公告。
    本所在公司发布公告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14.3.12 上市公司出现14.3.1条第(十三)项情形的,应当于公司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决议,知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解散条件成就时,或法院宣告公司破产当日立即向本所报告并于次日公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本所知悉该情形之日起停牌。
    本所在公司发布公告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决定。
    14.3.13 本所在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后两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并于两个交易日内发布相关公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对于直至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时仍未聘请代办机构的公司,本所在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为其指定临时代办机构,通知公司和代办机构,并于两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发布相关公告(公司破产、解散或者被依 法责令关闭的除外)。
    14.3.14 公司应当在收到本所关于终止其股票上市决定后及时披露股票终止上市公告。股票终止上市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终止上市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终止上市的日期;
    (二) 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三) 终止上市后其股票登记、转让、管理事宜;
    (四) 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五) 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14.3.15 公司应当在股票终止上市后立即安排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份在本所发布有关终止上市公告后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转让。
    14.3.16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终止其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一)因14.1.10条第(一)、(四)项所列情形之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被暂停上市后,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二)因14.1.10条第(二)项所列情形可转换公司债券被暂停上市后,在六个月内该情形未能消除的;
    (三)因14.1.10条第(三)项所列情形可转换公司债券被暂停上市后,在两个月内该情形未能消除的;
    (四)因14.1.10条第(五)项情形,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或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出现亏损,或未能在披露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后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
    (五)因14.3.1条规定公司股票被本所终止上市的。
    14.3.17 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上市事宜参照本节股票上市有关规定办理。
    ,终止上市不等于你持有的股票为零,你所持久有的股票依然存在,但由于该公司不符合上述公司上市交易规则,你的股票转让会受到一定限制

    3、中小板股票上市首日有无涨跌幅限制

    中小板股票上市首日有涨跌幅限制,股价最高涨幅为发行价44%。中小板就是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的,中国的主板市场包括深交所和上交所。有些企业的条件达不到主板市场的要求,所以只能在中小板市场上市。

    中小板股票为中小型企业特别设立的一个市场,以区别主板市场,这样的企业一般规模比较小,较有发展潜力但经营风险也较大,国内的中小企业板设置在深圳。“中小板”市场又称“二板”市场,指在主板市场之外专门为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主要是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权益资本筹集途径的证券市场。

    扩展资料

    中小板股票达到主板退市条件的,按主板条件退市。,《特别规定》还要增加了三大类七项退市指标,具体包括

    第一,财务类指标,增加了股东权益为负和异常审计报告两项指标。

    根据《特别规定》,如果公司年度报告显示股东权益为负值,或者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而且本所认为情形严重的,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下一个会计年度仍然没有好转,则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再过半年,如果中期报告审计结果显示仍然没有明显好转。

    第二,规范类指标,增加了资金占用、多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和高比例担保三项指标。

    根据《特别规定》,如果公司对外担保余额超过1亿元并且占净资产值的100%以上,或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超过2000万元或者占净资产值的50%以上,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小板

    4、为什么要暂停公开发行

    前期暂停是因为大盘低迷,IPO会致市场资金量抽离,进一步导致大盘下跌,证监会压力很大,叫停了IPO,重启之后在制度上有了很大的改进,审核标准更加严格,既为市场注入了活力,也为整体的经济运行提供积极的保障。

    5、请问上证指数;深圳成分指数的内容及区别是什么?请知道的前辈指教.谢谢

    上海综合指数包括上海交易所的全部股票;深圳成份指数只包括深圳市场各行业有代表性的股票。上海也有成份指数,不过叫上证180或者上证50 。深圳也有综合指数。之所以用这两个指数,是因为这两个指数能代表各自的市场情况。
    上证综合指数
    上证综合指数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的,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全部股票为计算范围,以发行量为权数的加权综合股价指数。该指数以1990年12月19日为基准日,基日指数定为100点,自1991年7月15日开始发布。该指数反映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全部A股和全部B股的股价走势。其计算方法与深综合指数大体相同,不同之处在于对 新股的处理。 上证综指的计算,当有新股上市时,一个月以后方列入计算范围。
    我国深圳成分指数的成份股40只,以发行量为权数的加权综合股价指数基点1000点,1994年为基期,与海外主要股市编制股指的规则大体相同。

    6、什么是上证指数??

    “上证指数”全称“上海证券交易所综合股价指数”,是国内外普遍采用的反映上海股市总体走势的统计指标。
    上证指数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于1991年7月15日公开发布,上证提数以"点"为单位,基日定为1990年12月19日。基日提数定为100点。
    随着上海股票市场的不断发展,于1992年2月21日,增设上证A股指数与上证B股指数,以反映不同股票(A股、B股)的各自走势。1993年6月1日,又增设了上证分类指数,即工业类指数、商业类指数、地产业类指数、公用事业类指数、综合业类指数、以反映不同行业股票的各自走势。
    至此,上证指数已发展成为包括综合股价指数、A股指数、B股指数、分类指数在内的股价指数系列。
    2、计算公式
    上证指数是一个派许公式计算的以报告期发行股数为权数的加权综合股价指数。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采样股的市价总值/基日采样股的市价总值)×100
    市价总值=∑(市价×发行股数)
    其中,基日采样股的市价总值亦称为除数。
    3、修正方法
    当市价总值出现非交易因素的变动时,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数,以维持指数的连续性,修正公式如下
    修正前采样股的市价总值/原除数=修正后采样的市价总值/修正后的除数由此得到修正后的连续性,并据此计算以后的指数。
    当股票分红派息时,指数不予修正,任其自然回落。
    根据上海股市的实际情况,如遇下列情况之一,须作修正
    (1) 新股上市;
    (2) 股票摘牌;
    (3) 股本数量变动(送股、配股、减资等等);
    (4) 股票撤权(暂时不计入指数)、复权(重新计入指数)
    (5) 汇率变动
    新股上市新股上市第二天计入指数,即当天不计入指数,而于当日收盘后修正指数,修正方法为
    当日的市价总值/原除数=当日的市价总值+新股的发行股数×当日收盘价/修正后的除数
    除权在股票的除权交易日开盘前修正指数
    前日的市价总值/原除数=[前日的市价总值+除权股票的发行股数×(除权报价-前日收盘价)]/修正后的除数
    撤权在含转配的股票除权基准日,在指数的样本股票中将该股票剔除;
    复权在撤权股票的配股部分上市流通后第十一个交易日起,再纳入指数的计算范围。
    4、指数的发布
    上证指数目前为实时逐笔计算,即每有一笔新的成交,就重新计算一次指数,其中采样股的计算价位(X)根据以下原则确定
    (1) 若当日没有成交,则X=前日收盘价
    (2) 若当日有成交,则X=最新成交价
    上证指数每天以各种传播方式向国内、国际广泛发布

    7、603005股票行情?

    还好,昨天最高95.50元。

    Copyright@2015-2025 www.xyhndec.cn 牛炒股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