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为什么更换保荐人(更换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1、上市时,为何需要保荐人?保荐人有什么作用?有实际案例说明吗?
目前我国公司上市采用的是保荐制度。公司需要经保荐人推荐,证监会审核后才能上市。
扩展阅读保荐制度的主要内容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是指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及证券上市时,必须由具有保荐资格的保荐机构推荐。在保荐制度下,企业发行股票并上市不仅要有保荐机构保荐,还需要具有保荐代表人资格的从业人员具体负责保荐工作。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分为两个阶段尽职推荐和持续督导。从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签订保荐协议到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司申请文件和完成发行上市为尽职推荐阶段。证券发行上市后,企业即进入持续督导阶段,保荐机构需要在一定的期间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2、ipo为什么更换签字律师和会计师
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简称IPO)是指一家企业或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公开发行,指股份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
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据相应证券会出具的招股书或登记声明中约定的条款通过经纪商或做市商进行销售。,一旦公开上市完成后,这家公司就可以申请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在申请IPO之前,应先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一种获得在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的可行方法是在招股书或登记声明中约定允许私人公司将它们的股份向公众销售。这些股份被认为是“自由交易”的,从而使得这家企业达到在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的要求条件。 大多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对上市公司在拥有最少自由交易股票数量的股东人数方面有着硬性规定。
IPO对股市具有四大影响。
第一、强化了股市的融资色彩。虽说不能实现融资的股市不是一个健全的市场,对长期以来过分重视融资的市场而言,就应该区别对待。据统计,近10年A股市场的融资是现金分红的1.76倍。尽管近两年市场通过IPO融资的数额出现了下滑的趋势,再融资的现象却持续升温。在前十个月时间内,再融资余额达到了IPO金额的2.81倍。约有46家上市公司发布了再融资预案。预计抽血达到1073亿元。值得一提的是,市场稍有回暖,一些再融资大户又开始进行圈钱活动。如在本月27日,中国平安(601318)一项不超过260亿元的可转债募集计划通过了审批。前一段时间,民生银行(600016)发行的200亿可转债也通过了获准。面对这样一个股息率较低的市场,融资现象却频繁出现,试问A股的吸引力何在?若IPO重启,只会A股的融资现象推向新的高潮。
第二、打击了股民的投资信心。股市必向下!随着利空政策的陆续推出,股民的持股信心也必下降。
第三、扭曲了价值投资的本质。IPO重启难免会牵涉到不少的问题,如股票的“三高现象”、部分企业力求上市而出现造假的行为等等。假设一家企业上市前的PE值约15倍,而未来三年公司的净利润会以30%的增速增长。也就是说,股民以15倍左右的PE长期持有,未来仍可取得不错的收益率。,该股上市后就得到了热炒,PE值飙升至50倍的水平,严重透支了企业的增长预期。这时,股民选择买入并长期持有,亏损的概率相当大。,在缺乏严格监管的前提下,IPO重启也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价值投资的本质。
第四、助长了利益输送等关键问题。谈及此点,我们很容易联想到IPO的四大辅助机构,分别是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IPO咨询机构。从细分工作来看,证券公司主要负责证券发行承销工作、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进行核查,并出具保荐意见等;律师事务所主要对发行上市相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主要针对企业财务、盈利预期等作出专业意见等;而IPO咨询机构对企业融资服务、引入战略投资者等相关问题提供服务。以负责证券发行承销工作的机构为例,承销费用属于机构争取的主要利益。也就是说,承销费用越高,机构取得的利益越大。根据资料显示,主板和中小板市场的承销费用约5%,而创业板企业IPO的承销费用约总募资额的3%。如果机构通过某种方式实现企业的超募现象,则机构获得的承销费用会随之增长,利益输送也就由此产生。,股市“寻租”现象也是导致上述问题的逐渐恶化。甚至出现一种现象,如部分企业不符合上市的条件,却通过一些不为人知的手段顺利IPO,实现圈钱的目的等等。
3、某上市公司变更保荐人说明什么问题?
很平常,没什么特别的,比如原来的保荐人换公司或者是辞职了,那么就需要重新换人了
不必要太担心
4、更换保荐机构利空还是利好
更换保荐机构属于中性,但也不排除有个别属于中性偏空的。
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要求,所有在中国上市、或者是准备在中国上市的公司,都要有具备保荐资质的保荐机构推荐,否则一律不准过会(上市)。
保荐机构与上市公司之间是担保关系,这种担保关系的确认和变更都是由双方自愿结合确认的;这种担保关系又是由双方自愿签订担保合同约定的;这种担保关系,又是必须通过证监会审核批准,方才具备法律效力的。
根据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荐机构对担保公司具有监督、检查、指导和纠正错误的职责职能,如果因保荐机构失职失察致使保荐对象出现违法违规问题,保荐机构是要承担法律连带责任的。所以保荐机构有权利依法选择、拒绝、放弃或者退出为上市公司举荐;上市公司有权利选依法择、拒绝、放弃、变更保荐机构,但前提是要经过证监会审核批准,方才具备法律效力。
保荐机构对担保公司的监督、检查、指导等尽职责工作都是有偿的。如果保荐机构没有失职失察,保荐对象也没有出现违法违规问题,双方合作愉快,通常情况下,保荐关系不会随意变更。但发生以下几种情况,就有可能会出现变更保荐机构一是保荐机构自身有失职失察,证监会或者上市公司要求更换的情况;二是保荐对象(上市公司)出现违法违规问题,保荐机构不愿意再继续保荐的情况;三是双方合作不够愉快、双方不愿意继续保荐关系的情况;四是一方法人资格发生变化的原因。上述第一、第四种情况下发生的变更保荐关系,对上市公司来说都属于中性;上述第三情况下发生的变更保荐关系,对上市公司来说则属于中性偏空;上述第二情况下发生的变更保荐关系,对上市公司来说则属于利空。
5、证券事务代表工作的前辈们请不吝赐教!
证券事务代表为上市公司必须岗位,隶属于董事会秘书领导的证券事务部,职责范围多同董事会秘书。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修订)与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修订)规定,上市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参加本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从你的资历来看,没有关系的话,找到上市公司证券代表职位的概率很低,小于百分之10 ,上市公司证券代表的薪酬还是比较高的,年薪10万以上应该是比较轻松,这不包括灰色收入;
至于说有些即将上市的公司,或是筹备上市的公司,或是一些新三板的公司,等等,去找找机会还是有可能的,可以留意招聘网站上公布的职位和猎头网站上公布的高端职位;
我对这些也不够清楚,虽然我在这行业八九年了,我没有做过证券代表,也没有在上市公司供职过;不过看别人不回答,我就扯几句,抛砖引玉吧
希望能够帮助到您,也祝愿您择业顺利,心想事成 ,财源广进
6、上市公司如何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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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证券事务代表好做吗?
要看公司是否已经上市。如果是已经上市的公司且在资本市场没什么动作的话,那工作相对轻松一些,主要任务就是筹备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时跟交易所联系发布上市公司公告,负责接待来访的投资者,主要是基金等,接待监管部门的检查等等,比较重要的可能就是每年要发布上市公司财务报告。
如果是正在做上市的公司或者已上市公司准备再融资,那就比较忙了,需要配合券商、律师和会计师做很多具体工作。
福利待遇就看各公司的具体情况了,发展空间还是很大的。证券事务代表的直接领导是董事会秘书,在各公司都是副总级。尤其是现在准备上市的公司很多,有过几年董秘或者证代经验的是非常抢手的,很多民营公司跳过去都是给股份的。不怎么需要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