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股票的转债(申购可转债需要开通创业板吗)

期货交易 2023-02-06 20:12期货交易www.xyhndec.cn
  • 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如何付息?
  • 参与创业板公司可转债的申购是否需要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 沪市和深市可转债区别
  • 创业板上市公司可以发行可转债吗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 如何购买创业板股票?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 买创业板股票要达到什么条件?
  • 新股申购必须要开通创业板权限吗?
  • 1、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如何付息?

    如符合有关发行条件,创业板上市公司可以申请发行可转债。可转债发行上市后应在约定付息日前三至五个交易日内披露付息公告,在可转债期满前三至五个交易日内披露本息兑付公告

    2、参与创业板公司可转债的申购是否需要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参与创业板可转债申购、交易、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

    3、沪市和深市可转债区别

    1、股票代码不同。通过可转债正股的股票代码来间接区分一个可转债是沪市还是深市,这也是我们最常用的办法。中沪市只有主板,股票代码是以6开头的,而深市有三个板块,分别是000开头的主板、002开头的中小板和300开头的创业板。

    2、可转债代码不同 可转债的代码来区分沪市可转债是11开头的,深市可转债是12开头的。其中深市还可以再细分123开头对应的是深市创业板,127开头对应的是深市主板,128开头对应的是深市中小板。懂得沪深两市可转债代码的区别之后,可以迅速地根据一个可转债代码就判断出它所处的板块。

    3、报价不同。沪市深市可转债在交易报价上也有区别,沪市可转债交易价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而深市可转债交易价格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数,还可以通过券商APP上的实时价格区分出来。

    扩展资料

    深交所新的转债交易规则,总体来看是向上交所规则靠拢,主要表现在30%涨跌幅后停牌到1457,而不是之前的停半小时后就可以放飞野心。但两市临时停牌规则还是有些差别,简单一下。

    两市转债交易临时停牌规则框架相同,简言之就是涨跌幅达到20%临时停牌半小时,然后放出来后,涨跌停达到30%再临时停牌半小时,但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1457复牌。

    4、创业板上市公司可以发行可转债吗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可以。创业板上市公司在按照证监会规定完成可转换债券发行后可以向深交所申请上市。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交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5000万元; (三)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5、如何购买创业板股票?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二、发行人注册资本、经营业务
    (一)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二)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三)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三、发行人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四)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五)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六)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四、发行人纳税、股权、治理结构
    (一)发行人依法纳税,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二)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三)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四)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五)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六)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七)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八)发行人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九)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十)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五、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五)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六)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6、买创业板股票要达到什么条件?

    你好,2020年4月28日前开通创业板没有资金和交易经验的要求,开通创业板必须临柜办理,非可以在网上办理,并且可以网上办理创业板的转签业务,将已经开通的创业板从一家券商处转到另一家券商处。
    2020年4月28日创业板新规施行后开通创业板需要开通前20个交易日日均10万资产和2年交易经验。这里的资产包括持有的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资产,也包括资金账户里的资金余额。满足条件的投资者都可以网上办理。
    网上关于创业板开通条件的回答有很多,有些回答是新规前的,要注意时效性,还有不清楚的可以问我哦。

    7、新股申购必须要开通创业板权限吗?

    若投资者进行网上创业板新股申购,则需在规定时间内满足深圳市场市值要求并开通创业板权限。

    关于创业板权限开通条件建议您咨询所属券商,以所属券商解答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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