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中讯四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反馈

学习炒股 2022-11-19 16:04学习短线炒股www.xyhndec.cn

  我会依法对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形成如下反馈意见。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规定,请你公司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及电子文档。不能在30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的,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并说明理由及具体回复时限。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审核人员。

  反馈建议

  1、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92,370,684.06元、168,286,948.98元、173,131,338.91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4.09%、21.06%、21.07%。请申请人补充披露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原因,结合同行业情况分析其合理性,并说明期后回款情况。请主办券商、会计师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中原材料余额均处于较高水平,存货周转率较低。2020年6月末公司预付账款增长较快,定向发行说明书披露为预付专项生产材料。请申请人(1)结合2020年上半年预付款采购内容、与生产订单等匹配情况、供应商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补充披露原材料较多情况下,继续大额预付采购原材料的原因、必要性及合理性;(2)结合付款条件、供求关系、供应商经营稳定性等,补充披露通过预付方式采购的必要性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同行业惯例;(3)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前五大供应商与预付账款前五名单位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4)补充披露存货周转率较低的原因;(5)补充披露公司库存原材料类别及库龄分布情况,库存水平与生产计划、销售规模等匹配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存货跌价准备是否计提充分。请主办券商、会计师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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