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收益的确认(对外投资亏损账务处理)

学习炒股 2023-02-01 20:17学习短线炒股www.xyhndec.cn
  • 股权转让所得应何时确认收入
  • 企业所得税法对股权转让收入如何确认
  • 企业所得税法对股权转让收入如何确认?
  • 7号公告中股权转让收入和股权转让成本如何确定
  • 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收益时怎么计算? 收益投资额怎算?
  •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投资收益的计算
  •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方法?
  • 1、股权转让所得应何时确认收入

    以下条件成就时确认收入
    (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
    4、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5、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6、以股权抵偿债务;
    7、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2、企业所得税法对股权转让收入如何确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三、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确认和计算问题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3、企业所得税法对股权转让收入如何确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规定"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确认和计算问题,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4、7号公告中股权转让收入和股权转让成本如何确定

    根据按7号公告的精神,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中国境内居民企业股权纳税义务的产生,是以将该间接转让股权确认为直接转让中国境内居民企业股权,由此产生的股权转让所得也应适用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的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而关于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的计算主要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以下简称“698”)一文中进行了相应的规定,我们认为这也是7号公告中没有再直接明确如何计算股权转让收入和股权转让成本的原因所在。
    二、698对股权转让所得计算的详细解析
    698第四条明确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以非居民企业向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投资时或向原投资方购买该股权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转让成本价。如果同一非居民企业存在多次投资的,以投入资本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以加权平均法计算股权成本价;多次投资时币种不一致的,则应按照每次投入资本当日的汇率换算成投资时的币种。具体详细解析如下
    1、股权转让所得股权转让价—股权成本价
    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性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投资企业有未能分配的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
    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中国居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2、币种确认以投资为准
    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以非居民企业向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投资时或向原投资方购买该股权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转让成本价。这个规定意味着并不能完全根据转让时的币种确认转让收入,如果转让时的交易币种与转让方获得初始股权投资时的币种不一致,必须进行换算。
    如果同一非居民企业存在多次投资的,以投入资本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以加权平均法计算股权成本价;多次投资时币种不一致的,则应按照每次投入资本当日的汇率换算成投资时的币种。这意味着纳税人要想准确计算股权转让所得,还可能要查询历史汇率,工作量可能会有所增加。
    3、汇率变动引起的获利是否计入股权转让所得?
    698明确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以非居民转让方向被转让股权的中国被投资公司投资时(设立或者购买股权)的货币确定股权转让价和成本价。,上述案例中,美国投资方以美元投资中国居民企业,那么在确定股权成本价和转让价时应采用美元,这样得出的股权转让所得也以美元计,然后再将该转让所得折算成人民币申报预提所得税。
    如果人民币保持增值,以这种方法计算的转让所得将会导致非居民转让方支付更多的预提所得税;反之,如果人民币贬值,所得可能减少,所以从规则的角度来看,698的规定是公平的。只是现阶段人民币处于升值阶段,对非居民企业似有不利。
    5、股权转让收入的相关问题
    (1)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中特别指出企业取得的收入可以是货币形式,也可以是非货币形式。其中,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认收入额,计算应纳所得税。
    (2)698进一步强调,除了货币形式的收入,股权转让价格还应包括通过交易所获得的非货币性资产或权益等形式的金额。
    6、关联方股权转让的定价问题
    (1)698规定非居民企业向其关联方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其转让价格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调整。
    (2)境外投资方(实际控制方)转让境内或境外多个控股公司股权的,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应将整体转让合同和涉及本企业的分部合同提供给主管税务机关。如果没有分部合同的,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被整体转让的各个控股公司的详细资料,准确划分境内被转让企业的转让价格。如果不能准确划分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选择合理的方法对转让价格进行调整。
    (备注有关“股权转让的定价问题”春节后将会向大家推送详细的内容,敬请关注)
    7、股权转让成本相关问题
    (1)实收资本(注册资本)
    (2)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投资溢价)
    (3)投资总额
    (4)股权转让的成本?2008年前和后的股权转让成本的确认问题。
    (5)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国税函[2010]432号《关于天津津富高速有限公司等9家中外合作高速公路企业外方股东转让股权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政部令第28号、财企〔2008〕159号等)外国合作者以固定资产折旧或无形资产摊销积累的资金先行回收的投资,应相应冲减投资金额,在发生股权转让行为计算收益时,应以投资金额被冲减后的余额作为股权成本价;回收的投资超过投资金额的部分,应作为股权转让收益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国合作者从合作企业中分得的利润,应作为股息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

    5、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收益时怎么计算? 收益投资额怎算?

    ①采用成本法核算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只有在出售转让以及收到股东分配利息或者股利的时候确认投资收益,期间因参股而取得的收益或损失不做处理。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采用权益法核算
    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对于被投资单位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记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对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归属于公司的部分进行抵消,在上述调整和抵消的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如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无法可靠确定或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差异较小,投资收益按被投资单位的账面净损益与持股比例计算确认。

    6、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投资收益的计算

    长期股权投资只有在权益法下是根据被投资单位期末公司净资产的所占比例计算投资收益的,
    此处第一句话,标明企业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采用成本法后续计量.
    此处长期股权投资是采用的成本法,不能根据公司期末金资产所占份额计算投资收益,只有在收到被投资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投资收益.
    又因为此处被投资单位宣告的现金股利是针对所有投资者的,根据单位所占份额应确认的投资收益应该是40015%

    7、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分录
    一、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取得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贷银行存款
    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
    二、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初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企业按享有的部分确认为投资收益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注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借记“应收股利”科目,不记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按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
    应收股利(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贷投资收益(按其差额)
    注长期股权投资在成本法核算下,实现净利润、发生亏损,投资单位不做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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