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新三板(新三板股权投资的风险)

学习炒股 2023-02-05 15:09学习短线炒股www.xyhndec.cn
  • 企业上新三板在哪里申请哪里批准哪里交易
  • 国资委对国有资本入股的企业上市新三板有什么要求
  • 安徽省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到哪个部门办理
  • 没有发起人协议和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咋整?
  • 新三板开户条件
  • 买新三板未上市股权是不是有很大风险?
  • 新三板股权投资股东需要承担经营亏损吗
  • 1、企业上新三板在哪里申请哪里批准哪里交易

    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和交易。
    目前,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全面放开,已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一般符合以下条件即可: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要求的其他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一)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合法、合规。
    (1)国有企业需提供相应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地方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关于国有股权设置的批复文件。
    (2)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设立批复文件。
    (3)《公司法》修改(2006年1月1日)前设立的股份公司,须取得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2.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1)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明确权属,财产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
    (2)以国有资产出资的,应遵守有关国有资产评估的规定。
    (3)公司注册资本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情形。
    (二)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新三板公司挂牌,需要两个会计年度,那么这两个会计年度如何计算,有哪些错误认识和理解呢?
    1、误读:新三板挂牌条件中明确要求拟挂牌企业存续时间应当满2年。对此,有人理解为满24个月即可,如2012年9月1日成立的企业,2014年9月1日就可以申请在新三板挂牌;也有人理解为必须要有2个完整会计年度加1期的经营记录方可申请在新三板挂牌。
    2、解析:企业须有2个完整会计年度(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的运营记录方可申请有新三板挂牌,也就是说如果2014年9月1日操作挂牌,企业成立时间不得晚于2012年1月1日。此外,如果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1日,并且于2015年2月份完成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则可以直接申报新三板挂牌,无须等到2015年一季报出来后再申报,即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不强制要求为季度、半年度或年度报表。
    注意事项:财务报表的有效期是6个月,股转系统要求申报企业至少给其留出2个月审核时间,因此企业申报时距其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有效期截止日不能少于2个月,否则股转系统会直接要求企业加审
    (三)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一)业务明确,是指公司能够明确、具体地阐述其经营的业务、产品或服务、用途及其商业模式等信息。
    (二)公司可同时经营一种或多种业务,每种业务应具有相应的关键资源要素,该要素组成应具有投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与商业合同、收入或成本费用等相匹配。
    1.公司业务如需主管部门审批,应取得相应的资质、许可或特许经营权等。
    2.公司业务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
    (三)持续经营能力,是指公司基于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状况,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标持续经营下去。
    1.公司业务在报告期内应有持续的营运记录,不应仅存在偶发性交易或事项。营运记录包括现金流量、营业收入、交易客户、研发费用支出等。
    2.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披露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公司不存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中列举的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的相关事项,并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应全文披露审计报告正文以及董事会、监事会和注册会计师对强调事项的详细说明,并披露董事会和监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处理情况,说明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是否重大、影响是否已经消除、违反公允性的事项是否已予纠正。
    3.公司不存在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解散的情形,或法院依法受理重整、和解或者破产申请。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一)公司治理机制健全,是指公司按规定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以下简称“三会一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制定相应的公司治理制度,并能证明有效运行,保护股东权益。
    1.公司依法建立“三会一层”,并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规定建立公司治理制度。
    2.公司“三会一层”应按照公司治理制度进行规范运作。在报告期内的有限公司阶段应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3.公司董事会应对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机制执行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二)合法合规经营,是指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公司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指公司最近24个月内因违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适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的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是指经济管理部门对涉及公司经营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的行政处罚。
    (2)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是指,凡被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给予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以上行政处罚的行为,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情形,但处罚机关依法认定不属于的除外;被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给予罚款的行为,除主办券商和律师能依法合理说明或处罚机关认定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外,都视为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3)公司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法合规,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涉及以下情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受刑事处罚;
    (2)受到与公司规范经营相关的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情节严重的界定参照前述规定;
    (3)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和遵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不应存在最近24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三)公司报告期内不应存在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如有,应在申请挂牌前予以归还或规范。
    (四)公司应设有独立财务部门进行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相关会计政策能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一)股权明晰,是指公司的股权结构清晰,权属分明,真实确定,合法合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或实际支配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1.公司的股东不存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适宜担任股东的情形。
    2.申请挂牌前存在国有股权转让的情形,应遵守国资管理规定。
    3.申请挂牌前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应遵守商务部门的规定。
    (二)股票发行和转让合法合规,是指公司的股票发行和转让依法履行必要内部决议、外部审批(如有)程序,股票转让须符合限售的规定。
    1.公司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
    (2)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前形成的股东超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确认的除外。
    2.公司股票限售安排应符合《公司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三)在区域股权市场及其他交易市场进行权益转让的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的发行和转让等行为应合法合规。
    (四)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发行和转让行为需符合本指引的规定。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一)公司须经主办券商推荐,双方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
    (二)主办券商应完成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对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推荐报告。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新三板挂牌工作开展流程:
    1、确定中介机构。
    2、判断是否存在挂牌的重大障碍并出具解决方案。
    3、股份制改造。
    4、尽职调查。
    5、质控并券商内核。
    6、上报材料并受理。
    7、备案通过。
    8、股份登记。
    9、挂牌交易。
    10、持续督导。

    2、国资委对国有资本入股的企业上市新三板有什么要求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对于国有资金投资的公司想挂牌新三板,在资产评估及交易的环节有特别要求,大概有三点,我给你列举下:
    1、国有资产作价入股必须进行资产评估,并进行核准或者备案。这是作为确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
    2、将上述结果作为参考依据,当交易价格低于聘雇结果90%时,应当暂停交易,当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后才能交易。
    3、国有资产严禁低估作价入股。一般应以评估确认的净资产折为国有股股本。如果不全部折股,则这股方案须与募股方案及预期发行价格一并考虑,但折股比例(国有股本/发行前国有净资产)不得低于65%。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3、安徽省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到哪个部门办理

    (一)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协助管理委机关日常政务和党务工作,负责机关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保卫工作;负责财务、会议组织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有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 综合法规处
    研究起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监督检查所监管企业执行政策法规情况;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服务,指导所监管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调查研究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发展、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的重大问题;总结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负责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承担委机关的法律事务。
    (三) 统计评价处
    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和所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建立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发布统计信息;建立和完善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拟订考核标准;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拟订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制度、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四) 业绩考核处
    拟订并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并对授权企业进行监管,研究提出业绩合同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管理的方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研究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根据各方面对所监管企业的评价意见,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研究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
    (五)资本经营预算处
    按照有关规定,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研究提出国有资产预算编制和执行方案;负责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
    (六) 企业分配处
    指导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拟订所监管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的政策办法,根据有关规定,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工资总额;研究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建立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监管制度,调控薪酬水平。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所监管企业下岗职工安置和完善社会保障体制相关工作。
    (七) 产权管理局
    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产权转让及发债方案;负责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有关工作。
    (八)企业改革重组处
    拟订所监管企业改革政策、措施,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重组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内部管理工作,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负责与所监管企业有关的大型企业集团组建工作;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的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负责审核所监管企业及核心子公司改制方案;指导、协调所监管企业分离办社会负担、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分立、解散、清算、关闭破产、有关债权损失核销及职工安置等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的资源枯竭矿山关闭破产工作;组织协调债转股工作;参与指导所监管企业直接融资。
    (九)企业发展规划处
    指导所监管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能;审核所监管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所监管企业招商引资和境外投资工作;协调处理所监管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十)监事会工作处
    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 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独立董事、财务总监人选;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档案管理和出国政审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管理和后备队伍建设;指导所监管企业人事制度改革,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办法;研究拟订向有关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指导协调所监管企业老干部工作。
    (十二) 组织宣传处(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
    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有关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工作。
    (十三) 群众工作处(党委群众工作部)
    根据有关规定,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共青团有关工作;做好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方面的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十四) 人事教育处
    负责委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教育培训和所监管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腾讯众创空间,一个去创业的平台。

    4、没有发起人协议和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咋整?

    倒签发起人协议的话,好像有一个问题。当初工商登记文件里应该有这个发起人协议的?但似乎不好再补进去。

    5、新三板开户条件

    (一)投资者开户条件
    1、机构投资者
    1)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2)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2、自然人投资者
    1)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2)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投资经验的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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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买新三板未上市股权是不是有很大风险?

    投资都会有风险,新三板股权的购买门槛对个人来说还是比较高的,也是为了防范风险,另外高风险也意味高收益。

    7、新三板股权投资股东需要承担经营亏损吗

    如果不是控股股东,是不需要承担经营亏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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