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名股东能通过协议转让股份吗(同为股份)

学习炒股 2023-02-05 20:33学习短线炒股www.xyhndec.cn
  • 求公司股东股份转让具体操作流程
  • 未经其他股东同意的股份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 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股份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什么意思
  • 股东之间的股份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 股东转让股份
  • 股东转让股权
  • 《公司法》对同股同权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吗?
  • 1、求公司股东股份转让具体操作流程

    具体流程不是三言两语说清的,不是一劳永逸在这里解决的;涉及很多的细节问题。
    ,比较谨慎负责的股东或者公司都是委托律师处理;
    大概来讲,需要通知各股东,签订书面协议,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等等。涉及评估的,还需委托评估。

    2、未经其他股东同意的股份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股份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什么意思

    引进投资啊,投资者占有一定的股份,这部分股份就是大股东转让的

    4、股东之间的股份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5、股东转让股份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自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1、申报资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主要内容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2、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主要内容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3、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主要内容因股东变更涉及到的其他有变动的事项(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组织机构人员的变更等)。
    4、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3-13人),监事会成员(3人以上),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提交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聘任司总经理;提交监事会决议,选举监事会主席。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执行董事(1人)、监事(1-2人),聘任总经理,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
    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5、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股东是企业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由单位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6、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7、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8、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6、股东转让股权

    股权的价值,一般认为有账面价值和交易价格。账面价值,是净资产价值。
    转让价格是双方协商的,一般以净资产为依据,然后价格自由协商,理论上什么价格都可以的

    7、《公司法》对同股同权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吗?

    股份公司股东同股同权、同股同利,而有限公司却可以不相同。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若干均等的份额,每一份额就代表着每一股份。同一股份所代表的股东权利是相同的,同一股份所享受的利润分配比例一般也是一样的。股东在股份公司拥有多少权利,是由其拥有的股份数额的多少来决定的。用简单的话来概括就是八个字“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每一股权平等。这种股权平等的思想体现在《公司法》里,就是第104条、第127条的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第104
    条)。“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第127条)。在这里,股东的个人身份、名誉、地位不再具有意义,任何人持有公司的股票,他就是公司的股东,享有
    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股东拥有多少权利主要看其在公司的出资数额或出资比例的高低。这种“资本多数决”的方式本质上与股份公司是相同的。所
    不同的是,出资多少不是决定股东地位高低的唯一因素。公司法允许股东通过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自由约定股东如何行使权利,《公司法》第
    43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35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
    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这样,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权利就可能出现两个不相等股东的出资比例与表决权的行使比例可以不相等;股东的出资比例与分红比例也可以不相等。
    ,在股东的基本权利方面,股份公司主要体现为《公司法》的强制性、法定性规定,而有限公司的股东则被赋予更多的任意性、自治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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