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照明股份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达成决议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和股东们:
在此,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及全体监事郑重承诺,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概况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召开,我们的公司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在会议召开前5日将通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二二五年一月八日以通讯方式顺利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共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也是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会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因此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在监事会的审议中:
(一)《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获得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我们对此表示赞同,并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此次表决结果是: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也顺利获得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经过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因员工离职、业绩未达标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完全符合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最终表决结果是: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我们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一月九日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其审议结果充分展现了公司对股东权益的高度重视,以及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持续优化。公司监事会的决策体现了对股权激励计划的严谨态度和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坚定信心。我们期待在未来的日子里,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将继续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为投资者提供更稳健的回报。我们也期待广大投资者和股东们继续给予公司支持和关注,共同见证公司的成长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