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邦股份可转债发行公告,面向公众投资者最新消息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们: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银邦股份”)即将启动一项新的资本运作,本次计划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我们特此公告,以让广大投资者了解本次发行的相关细节。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也作为联席主承销商共同参与。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优先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的股东配售。在优先配售后,剩余部分将向公众投资者发行。我们强烈建议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公布的相关规定。
关于本次发行的具体流程和细节,我们在此特别强调以下几点:
1. 网上申购时间为特定日期(T日)的9:15-11:30及13:00-15:00。投资者需在此期间完成申购操作。
2. 原股东在配售的可转债数量时需足额缴付资金。对于优先配售后的余额部分,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 投资者在申购时需遵守行业监管要求,不得超过其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进行申购。超过部分将被视为无效申购。
4. 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每个投资者的申购意向一旦通过交易系统确认,即不得撤销。
5. 关于证券账户的确认原则,我们将严格按照“账户持有人名称”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进行匹配,确保账户的准确性。不合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
6. 投资者在确认中签后,需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特定日期(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对于因资金不足导致的认购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张。
7. 如果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若决定中止发行,我们将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并择机重启发行。
我们期待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共同见证银邦股份的发展壮大。请大家关注公司公告,以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感谢大家的支持与信任!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本次发行的承销重任由国盛证券和华福证券两大巨头联手承担。若认购金额未达到78,500万元的目标,差额部分将由保荐人暨联席主承销商国盛证券倾情包销,包销基础金额设为78,500万元。国盛证券会根据网上资金的实际到账情况,来最终确定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原则上,包销比例不会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也就意味着最大的包销金额理论上是23,550万元。一旦包销比例跨越了30%的界限,国盛证券会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进行深入的沟通协商,然后决定是继续推进发行程序,还是选择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最新进展。若决定继续发行,国盛证券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不足的金额;若决定中止发行,则将公告具体原因,并在批文的有效期内寻找合适的时机重新启动发行。
对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投资者如果在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后的次日起6个月(180个自然日)内不得参与。放弃认购的情况将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评估。投资者的每一次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都将被累计计算。即使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只要其中任何一个账户发生放弃认购的情况,都会累计计算放弃认购的次数。不合格或已注销的证券账户发生的放弃认购情况也会被纳入统计。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次可转债可能会因为未提供担保而增加兑付风险。对于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的投资者,必须充分了解相关的投资风险和市场风险。一旦投资者参与申购,就表明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告规定,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在此重要提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已经获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债券简称为“银邦转债”,代码为“123252”。原股东将享有优先配售权,根据登记在册的股份数量,按照每股配售一定比例的可转债进行配售。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完成,配售代码和简称也已确定。原股东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除了优先配售外,原股东还可以参与余额部分的申购。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需要在申购时缴纳足额资金,而余额部分的申购则无需缴纳申购资金。其他投资者的申购也有相应的规定。
所有参与者都应遵守相关的发售/发行办法、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票面利率、申购数量、认购资金缴纳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具体规定。特别提醒投资者,不得违规融资申购,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银邦转债的投资,投资者需自行作出决策,本次发行不提供在线的任何投资建议。尊敬的投资家们,倘若您渴望了解银邦转债的详尽信息,我们诚挚地邀请您阅读《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在涉足此次投资之前,投资者们必须全面理解发行人的各类风险因素,对其经营状态与投资价值进行谨慎判断,做好充分的风险承担准备。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受政治、经济以及行业环境变化的影响,可能会产生变动,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独立承担。此次发行的可转债自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期间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和利率波动导致的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留意。
在《证券时报》上,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需要及时公告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敬请投资者关注。
在此,对术语进行简要释义:
1. 发行人、公司、银邦股份指的是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债、银邦转债指的是本次发行的78,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3. 本次发行指的是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行为。
4. 中国证监会指的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5. 深交所指的是深圳证券交易所。
6. 其他术语如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股权登记日(T-1日)、优先配售日、申购日(T日)、原股东、有效申购等也都有其特定的含义。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证券种类
本次发行的证券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78,5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7,850,000张。
三、证券面值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存续期限为6年,自发行之日起至2031年1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五、票面利率
在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及其之前,若可转债的持有人选择将其债券转换成公司股票,公司对其将不再支付未来计息年度的利息。这一决策无疑为投资者带来了一种诱人的选择,同时也提醒着他们注意相关的税务责任可转债持有人的利息收入需要承担应付税项。
关于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即2025年1月13日,T+4日)满6个月后开始,一直延续至可转债到期日(即2031年1月6日)。期间,若遇到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申请日期将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但顺延期间的付息款项不会额外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经过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的评级,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和可转债的信用等级均为AA-,评级展望稳定。评级机构将在债券存续期间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跟踪评级,密切关注公司的外部环境变化、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确保对受评对象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和准确评估。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并未提供担保。
关于转股价格调整原则及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每股12.52元。在发生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照既定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这些调整旨在确保转债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同时充分保护持有人的权益。具体的调整公式包括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的计算方式。当公司发生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告调整内容。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时,持有人的转股申请将按照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也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这一条款的存在,为投资者提供了一定的保护机制,确保他们的权益在股价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得到合理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为投资者提供了丰富的选择权和灵活的操作空间,但同时也伴随着一定的税务和价格调整风险。投资者在做出决策时,需全面考虑自身情况并充分了解相关条款内容。若转股价格修正日落在转股申请日或其之后,且在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此类转股申请应依照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以下是关于转股的具体流程与规定:
(十一)转股数量的确定及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其转股数量的计算遵循公式Q=V/P,并采用去尾法确保股份为整数倍。其中,Q代表可转换的股票数量,V代表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代表申请转股当日的转股价格。对于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后不足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在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二)赎回条款详解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公司将在五个交易日内按债券面值的113%(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在可转债的转股期内,若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者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其中,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十三)回售条款解读
在可转债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持有的可转债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这一权利每年可行使一次。若在调整转股价格的情况下,计算方式会有所变化。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被视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同样遵循IA=B×i×t/365的公式。
(十四)转股后的股利归属说明
因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相同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所有普通股股东(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平等权益。
(十五)可转债发行条款概述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5年1月7日(T日)。具体发行流程包括: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该配售基于2025年1月XX日(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的股东权益;2)网上发行针对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其中自然人需符合相关规定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重要通知:联席主承销商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申购)本次银邦转债发行有着严格的规则。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6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原股东将享有优先配售权。原股东可按照其持有的银邦股份A股数量,以每股配售0.9550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的可转债金额,再转换为张数,每股可配售0.009550张可转债。
发行人的A股总股本为821,920,000股,原股东享有优先配售权的股本总数同样为821,920,000股。按照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比例,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约7,849,336张可转债。但最终优先配售的总数可能会有轻微差异。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和简称为“银邦配债”。除了优先配售外,原股东还可以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申购。申购时,原股东需为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足额缴付资金,但参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则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对于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而言,他们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网上发行的申购代码和简称分别为“银邦发债”。最低申购数量为10张(即1,000元),超过此数量的申购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的申购数量有上限。一旦申购确认,不得撤销。若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账户或多个投资者使用同一账户参与同一次可转债申购,仅第一笔申购有效。
为确保公平,本次发行对投资者的证券账户有明确要求。不合格、休眠或注销的账户不得参与申购。全国所有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均可参与此次网上发行。
此次发行的银邦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的转债自上市首日开始交易。发行工作由国盛证券和华福证券联合承销,若认购金额不足78,500.00万元,将由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盛证券进行包销。包销金额和比例有明确规定,确保发行过程的顺利进行。
若发行过程中遇到任何需调整的情况,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盛证券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后决定是继续履行发行程序还是采取中止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若决定继续发行,国盛证券将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不足的金额;若决定中止,将公告中止原因,并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新启动发行。
(发行日程安排)
日期如画卷般展开,每一笔交易都在特定的日子跃然纸上。让我们揭开这场可转债发行的神秘面纱。
从周五的T-2日开始,公告的发布如同号角吹响,《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等纷纷亮相。紧接着,在周一的路演中,一切准备就绪。
周二为T日,此刻,原股东的优先配售认购日到来,他们享有优先权,需足额缴付资金。每一笔交易都承载着期待与信任。
紧接着的周三,网上申购摇号抽签如一场盛大的抽奖活动,紧张而刺激。周四则是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拥有足额的可转债认购资金的重要时刻。
周五,一切尘埃落定,售结果和包销金额揭晓。接下来的周一,募集资金被划付给发行人,标志着这次发行的圆满结束。
(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这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如同一场盛宴的邀请函专属于这些忠实股东。他们的优先配售数量,是根据其在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数来决定的,每股都有权配售一定数量的可转债。
公司现有的A股总股本为821,920,000股,享有原股东优先配售权的股本总数同样庞大。原股东在特定时间内,可通过电话或网上委托的方式进行优先认购。这一环节,需要投资者携带相关证件到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除了优先配售,原股东还可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申购。这一环节的具体申购方法将在公告中详细阐述。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网上发行环节是一场广大投资者的盛宴。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都可以参与这场盛宴。根据规定,自然人需要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
本次银邦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78,500.00万元。发行数量、价格、申购时间等详细信息都会在公告中明确。申购时,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的申购数量上限为10,000张。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和自身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避免超资产规模申购。这是一场知识与运气的双重考验,也是一场期待与惊喜的交织之旅。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发行细则及注意事项
一、投资者申购规定与监管要求
当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申购时,必须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确保其申购金额与其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相匹配。对于超过相应规模的申购,联席主承销商有权认定为无效申购。投资者应明确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若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或多个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仅其第一笔申购为有效,其余均视为无效。对于证券账户的认定,以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为准。企业年金账户和职业年金账户,需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不合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申购。
二、申购程序及要求
投资者若欲参与本次网上申购,必须持有深市证券账户。对于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需在申购日即2025年1月7日(含当日)前完成开户手续。投资者在委托申购时,需亲自或委托代理持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到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申购委托。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或其他方式委托时,应遵守各证券交易网点的规定。
三、配售与摇号规则
在确定网上有效申购数量与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后,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按照以下原则进行配售:优先配售给原股东,然后按照网上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配售。中签率根据网上发行数量和网上有效申购总量计算得出。深交所将根据有效申购数据进行配号,并公布中签率。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超出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将采取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发行结果。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共同组织摇号抽签并公布中签结果。每一中签号码可认购10张(1,000元)可转债。
四、缴款及认购规定
投资者在中签后需足额缴纳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盛证券包销。值得注意的是,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将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企业年金账户及职业年金账户的统计原则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的缴款情况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详细披露。
五、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者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同样不足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考虑是否中止发行,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若决定中止发行,将公布原因和后续安排,并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获配的可转债将无效。
六、包销安排细节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盛况》
一、承销与配售结果概览
国盛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紧密确定了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按照原则,包销比例最高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最大包销金额为23,550.00万元。一旦包销比例超过这一界限,国盛证券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深入协商后,决定是继行发行程序还是采取中止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若决定继续发行,国盛证券将调整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不足的金额;若决定中止,将公告原因并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寻找重启发行的良机。
二、发行费用介绍
本次发行过程中,对投资者不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任何额外费用,旨在为投资者提供更加透明、公平的参与环境。
三、网上路演盛宴
为了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详细情况,发行人定于XXXX年举行网上路演活动。届时,广大投资者将有机会深入了解本次发行的各个环节以及发行人的经营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
四、风险揭示与警示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已在已知范围内充分揭示了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的风险揭示条款已在《募集说明书》中详细列出。投资者在参与本次发行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关风险揭示内容。
五、联系方式一览
(一)发行人: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后宅鸿山路99号
法定代表人:沈健生
联系人:顾一鸣
联系电话:0510-88991610
(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868弄保利one56 1号楼10层
法定代表人:刘朝东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38124158、021-38124105
(三)联席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27号 1楼3层、4层、5层
法定代表人:苏军良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20655105
本次发行是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重要融资步骤,国盛证券与华福证券作为承销商,将全力协助发行人完成此次发行工作。期待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与支持。年X月X日(此页无正文,为《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之盖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