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权益分配与财报分析:行业趋势预测报告(2025版)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郑重承诺,本公告内容绝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我们即将进行的是一场充满期待的权益分派之旅。每股分配比例如下:A股每股现金红利0.05元。以下是相关日期信息,请大家留意: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年1月20日 - 2025年1月21日 2025年1月21日
此次分配方案实行差异化分红送转策略。
二、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及其日期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2024年6月2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中,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此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具体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三、分配方案详解
本次分配的对象是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等权利。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为4,535,015,039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6,750,751.9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
四、除权除息计算依据与参考价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将按照既定公式计算:除权(息)参考价格 = (前收盘价格 - 现金红利)÷(1 +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在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中,流动股份变动比例为0。公司本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496元/股。
五、相关日期再次确认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年1月20日 - 2025年1月21日
六、分配实施办法
本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将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的红利将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其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此次权益分派,是我们对股东们长期支持的回馈,也是公司稳健发展的体现。我们期待与各位股东共享未来的繁荣与成功。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敬告全体股东。公司股息红利分配及相关税务处理公告
对于本次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分红,我们将依据不同股东类型进行相应的分配与税务处理,具体内容如下:
对于所有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来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政策,对于持股超过一年的股东,其股息红利所得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5元。对于持股期在一年以内的股东,我们会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其转让股票时,会根据其持股时间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的实际税负标准为:持股一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持股一至十二个月的,税负为10%。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我们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代扣代缴10%的企业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45元。若相关股东符合税收协定条件,可申请享受相关税收待遇。
对于来自香港市场的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证监会联合发布的政策,由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目前无法提供投资者的身份及持股时间等明细数据,我们将暂不执行差异化征税政策。我们将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给香港投资者。若香港投资者的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可向我们主管的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我们将不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需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并缴纳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人民币现金0.045元。
若您对本次权益分派有任何疑问,欢迎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咨询: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7901964
感谢各位股东对公司的支持与信任。我们一直致力于为股东创造价值,未来也将持续努力,与股东共享公司的发展成果。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