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IPO要求又高了:北交所上市最新规则?
近年来,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交所)持续细化与完善上市规则,旨在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近期,北交所对拟首次公开募股(IPO)企业的创新属性提出了更为明确和严格的要求。本文将对北交所上市最新规则进行深入解析,并详细探讨这些变化对企业的影响。
一、北交所上市最新规则概述
北交所的上市规则在保持与沪深交易所监管要求一致性的基础上,充分吸取了精选层运行以来的实践经验,形成了体现市场定位和特色的差异化制度安排。最新规则不仅关注企业的财务指标,更加注重评估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成长潜力。
二、创新属性的量化指标要求
为了明确市场定位并引导企业规范申报,北交所对拟IPO企业提出了具体的创新属性量化指标要求。这些要求主要包括:
1. 研发投入:包括研发强度、研发投入金额、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和研发人员占比等。
2. 知识产权成果:要求企业拥有一定数量的Ⅰ类知识产权或软件著作权,并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3. 标准研究制定: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将受到青睐。
三、信息披露与论证强化
北交所强调发行人需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客观、准确地披露其创新特征。披露内容应包括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创新认可和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发行人还需结合技术、产品、模式等方面的创新以及转型升级情况,充分论证自身的创新性。
四、保荐机构责任加重
保荐机构在推荐企业申报北交所发行上市时,需充分评估企业是否符合北交所的定位和上市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北交所将通过强化问询审核、征询行业咨询委或主管部门意见等方式进行严格把关。
五、特定行业领域的关注重点
对于部分特定行业领域的企业,如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保荐机构在推荐其申报北交所发行上市时,应重点关注企业是否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领域、是否具有较大市场空间等。
六、总结
北交所对拟IPO企业创新属性的更高要求,体现了其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发展路径和监管指引。企业需要加强自身的创新能力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以符合北交所的上市要求。保荐机构也需要充分履行核查把关职责,确保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这一系列的规则调整和优化,无疑将为北交所的健康发展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