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能源信息披露不及时 董秘王浩被河北证监局警示

股市行情 2025-03-11 01:47今日股市行情www.xyhndec.cn

近日,河北证监局对东方能源公司及其董秘王浩发出了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决定。这一决定源于该公司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

据了解,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曾在2017年1月9日裁定轮候冻结石家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东方能源股份,涉及股份数量高达3.5412万股,占该公司当时总股本的6.17%。这一重要事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披露。

在事件发生后不久的2017年6月7日,东方能源向中国结算业务系统申请了查询公司股票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轮候冻结数据表等相关信息,并很快得到了反馈结果。东方能源直到2017年10月12日才就东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及解除冻结的情况进行补充披露。

河北证监局对此表示关注并指出,东方能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秘王浩作为直接责任人,未能勤勉尽责,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河北证监局决定对东方能源及王浩采取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次警示函的发出也要求东方能源今后必须更加严格地管理信息披露事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为此,东方能源需在30个工作日内向河北证监局提交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以表明其改进措施和决心。

这一事件提醒了所有上市公司及其高管,必须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定,保障投资者的权益。对于任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都将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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