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增加实缴出资协议(股东未实缴出资转让股权)

炒股技巧 2023-02-02 21:31炒股技巧www.xyhndec.cn
  • 二个自然人股东第二次实缴出资额的股东决议怎么表述关于出资的条款
  • (工商登记版)增资扩股协议范本
  • 注册股份有限公司实行认缴制,股东如何签协议
  • 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时,股东有权要求按照实缴出资比例来认缴新增注册资本得出资具体是什么意思 通俗点说
  • 如何确认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原值
  • 有限责任公司未实缴出资的股权是否可以转让?
  • 挂名股东,未实际出资,有什么风险
  • 1、二个自然人股东第二次实缴出资额的股东决议怎么表述关于出资的条款

    实际上你要写的是公司增资的股东会决议书,内容经公司董事会提议,为了扩大公司的经营业务,拟对公司资本金实施增资计划,经公司第X次股东会同意股东XXX,股东XXX,分别投入投资股本XXX元,XX元,并于X年X月X日到位。届时办理相关工商股权登记手续,并修改公司章程中给予公司总股本办法相关内容。

    2、(工商登记版)增资扩股协议范本

    别迷信

    3、注册股份有限公司实行认缴制,股东如何签协议

    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并没有改变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也没有改变承担责任的形式。股东(发起人)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 司缴付出资,股东(发起人)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股东(发起人)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没有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应先缴足出资。,这就要求公司的 股东(发起人)在认缴出资时要充分考虑到自身所具有的投资能力,理性地作出认缴承诺,并践诺守信。

    4、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时,股东有权要求按照实缴出资比例来认缴新增注册资本得出资具体是什么意思 通俗点说

    新增资本具体出资比例由股东共同商议,形成股东会决议

    5、如何确认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原值

    您好,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67号公告发布的《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对个人转让股权的个人所得税计算问题作了相应规定。
    第十一条规定,对于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第十二条规定,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应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第十四条规定,对于需要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净资产核定法、类比法以及其他合理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规定了“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等六种确认个人转让股权原值的方法。

    关于股权转让的收入,“税总67号公告”第十四条规定的依次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三种方法中,第一序列为净资产核定法,即股权转让收入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关于取得股权的原值,“税总67号公告”第十五条规定,对于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

    综上, 对于股权转让行为,应当按照公平交易的基本原则确定股权转让收入。转让方因股权转让,在转让当期或后续期间获得的各种形式及名义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等均为股权转让收入。,现行税收政策对违反公平交易原则或不配合税收管理的纳税人规定了税收保障措施,即由主管税务机关依规定的核定方法顺序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秉承计税基础相衔接的原理,取得股权的原值应按照纳税人取得股权时的实际支出进行确认。特殊情形下,按转增额或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或税务机关核定的前次转让方股权转让收入进行确认。从而使得整个转让环节前后衔接,避免重复征税。
    在认缴登记制实行后,应按股东所转让股权份额与其认缴出资取得的全部股权份额的比例与实际缴付出资额之积计算所转让股权的原值。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6、有限责任公司未实缴出资的股权是否可以转让?

    可以转让,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合同不属于《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规定了在未足额缴纳出资的情况下股权转让下的出资责任,从法律方面肯定了合同的效力。未实缴出资股权转让具有一定风险,尤其是在未实缴出资的股权的实缴义务由哪一方承担上会存在争议,可能导致受让方承担出资义务(若注册资本大,则对应的股权出资义务高,受让方的风险较大)。因而,一定要在协议中约定清晰未实缴股权的出资义务由哪一方承担。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转让股权未实缴出资,受让方会就受让股权的对应出资承担连带责任,受让人承担实缴出资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会予支持。

    7、挂名股东,未实际出资,有什么风险

    虽然A不是实际出资人,但从法律关系上来讲,A是股东,所以A就享有对公司一切权利,也须承担一个股东的所有义务。
    ,如你所问,A不需要补足10万了。A须承担一切股东应承担的法律和相关风险。
    希望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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