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将集中式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

炒股技巧 2025-03-30 17:25炒股技巧www.xyhndec.cn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一项重要通知,针对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进行了完善。在新的政策下,适当降低了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补贴标准。

具体来说,发展改革委对集中式光伏电站的标杆上网电价进行了调整,改为指导价。这一决策是综合考虑了技术进步等多方面因素的。对于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设定为每千瓦时0.40元、0.45元、0.55元(含税)。这些电站的上网电价将通过市场竞争来确定,且不得超出所在资源区的指导价。其中,通过市场竞争确定的价格,如果低于或等于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将由当地省级电网进行结算;超出部分则由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对于已经获得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批准并纳入财政补贴规模,但尚未确定上网电价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如果在2019年6月30日(含)前并网,将按照发改能源〔2018〕823号通知的规定执行上网电价;7月1日(含)后并网的,则按照新的指导价执行。

在分布式光伏发电方面,新的政策也适当降低了新增项目的补贴标准。对于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10元。而户用分布式光伏全发电量补贴标准也相应调整,无论是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还是“全额上网”模式,都调整为每千瓦时0.18元。这样的调整旨在鼓励各地出台更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以支持光伏产业的持续发展。

这次调整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光伏发电技术的进步和产业的持续发展。国家通过适当降低补贴标准,引导市场更多地通过竞争来确定上网电价,以期达到更高效的市场资源配置。这也为各地的光伏产业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政策支持和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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