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亮股份一车间主任侵占公司财产 退赔24万获缓刑1年

炒股技术 2025-03-09 06:29炒股技术www.xyhndec.cn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关于车间主任职务侵占的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因私售公司产品获利6.9万元,经过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后,最终被判处缓刑一年。

判决书详细描述了被告人陈某的身份和背景。陈某出生于浙江省诸暨市,是一位年轻的汉族车间主任,拥有大学文化,原本在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的铜管道事业部担任黄铜管件车间主任。

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陈某在任职期间,私下安排生产公司订单以外的铜管件,并通过工作联系单申请出门凭证,私自将铜管件外运并出售给他人,从中非法获利6.9万元。为了证实这一指控,公诉机关向法院提交了充分的证据。

海亮股份是一家实力雄厚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起一直致力于高档铜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作为铜加工行业的领军企业,海亮股份的总资产高达118亿元。

陈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诸暨市公安局刑事拘留,随后变更为取保候审。诸暨市人民法院于近期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陈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无异议,并请求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重要的是,陈某的家属在案件审理期间以被告人的名义向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退缴了人民币24万元,这一举动显示了其积极配合调查并纠正错误的态度。

法院认为,陈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根据《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判决陈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这一判决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严肃性,同时也提醒广大企业工作人员要时刻保持警惕,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避免类似的错误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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