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担保、重大诉讼披露不及时 融钰集团及高管受深交所通报批评

炒股技术 2025-03-18 12:18炒股技术www.xyhndec.cn

近日,融钰集团(股票代码:002622)因两项违规行为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严厉通报批评。

据悉,融钰集团在未经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的情况下,于2017年10月为上海彰衔实业有限公司对江阴华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徽商银行合肥瑶海工业园小微支行的债务提供了价值4亿元的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这一担保金额相当于融钰集团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4.20%,显然是一项重大决策,但公司却对其保持沉默。

不仅如此,融钰集团在重大诉讼信息披露方面也存在严重滞后。在2019年2月12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向融钰集团送达了民事诉讼案件传票后,虽然涉诉金额高达4.04亿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1.55%,但融钰集团却迟迟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到2020年3月18日才对外公开此事。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信息披露的及时性要求,更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决策权。

融钰集团的违规行为引起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高度重视。深交所近日发布公告,对融钰集团以及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尹宏伟、时任总经理邓强、财务总监陆璐等高管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将其记录在上市公司诚信档案中。这一处分不仅是对融钰集团违规行为的有力惩戒,更是对其他上市公司的警示和提醒。

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上市公司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对于任何违规行为,都必须坚决予以打击,以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对于融钰集团的违规行为,深交所的处分无疑是一个明确的警示,提醒所有上市公司及其高管要始终遵守市场规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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