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医疗卫生领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印发

基金开户 2025-04-02 06:43基金知识www.xyhndec.cn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宣布修订了《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医疗卫生领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此次修订旨在更好地适应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的需求,同时综合考虑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划分原则以及所在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明确了中央预算内投资的补助政策,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对于东部地区,中央预算内投资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的30%;对于中部地区,补助比例不超过60%;而对于西部地区,补助比例则高达80%(定额补助项目除外)。这种差异化补助政策旨在更好地满足地方医疗卫生领域建设的需求,同时促进区域间的均衡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强调,其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属于补助性质,旨在支持地方医疗卫生项目的建设和发展。各地方在接收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时,需承担主体责任。这包括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用地、筹集项目建设资金等。各地方要根据中央的补助标准和地方建设资金的落实情况,合理申报投资计划。对于地方建设资金未落实的项目,不得申报。

在切块打捆项目中,各地方需根据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合理分解安排项目,以避免项目分散加重地方筹资压力。在申报投资计划时,各地必须确保符合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和投资能力,严格防范增加地方债务风险。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各地要严格落实取消县级和西部连片特困地区地市级建设资金的政策,并切实落实省级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地方投资及时到位。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旨在更好地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医疗卫生项目的行为,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发展。这不仅有助于提升我国医疗卫生领域的整体水平,也为各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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