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1]五洲新春(603667)新股发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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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洲新春(603667)新股发行介绍 一、发行概况 发 行 人: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保荐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数量:5060万股 市 盈 率:22.96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股票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投 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价格:8.8元/股 网上申购上限:不超过2万股 网下申购上限:3060万股 网上申购日期:2016年10月12日 网下申购日期:2016年10月12日 网上缴款日期:2016年10月14日 网下缴款日期:2016年10月14日 二、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1,814家,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3,283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量为9,814,39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上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于2016年10月12日(T日)9:30-15:00通过上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发行价格及申购数量等信息。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按照发行价格8.80元/股填报一个申购数量,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得超过3,060万股。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2016年9月27日(T-6日)刊登的《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于2016年10月14日(T+2日)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6年10月14日(T+2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每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获配数量、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拟申购数量的投资者信息。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2016年10月14日(T+2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的获配股份数量和发行价格,从配售对象在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T+2日16:00前到账,该日16: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认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认购均视为无效认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1、认购资金=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 2、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配售对象须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办理认购资金的划拨。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chinaclear.)“法律规则—其他—上海市场”栏目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QFII结算银行托管的QFII划付相关资金。 3、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03667,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B123456789,则应在备注栏信息填写:“B123456789603667”,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配售对象应及时跟踪资金到账情况,确保认购资金按时到账。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于2016年10月18日(T+4日)在《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T+2日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获配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5、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额,2016年10月18日(T+4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获配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网下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已参与网下发行的配售对象及其关联账户不得再通过网上申购新股。 4、违约处理: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数额及专户存储安排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5,060 万股,占发行后股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25%。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公司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按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备案,取得了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公司将根据项目投资计划尽快安排实施,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内容 实施主体 环评情况 备案情况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已投入金额 1 年产2000万套轴承专业配套件项目 五洲耐特嘉 大连市环境保护局批复号:大环建发【2013】68 号 瓦房店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号:瓦发改函【2013】55 号 18,050.00 7,635.00 3,326.89 2 年产 1580 万套高速精密机床轴承套圈(部件)技改项目 森春机械 新昌县环境保护局批复: 新环建字【2013】89 号 新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号:新高经技备案【2013】33号 11,560.00 6,060.00 4,140.51 3 年产 50 万套高速精密数控机床轴承、冶金轧机轴承技改项目 五洲新春 新昌县环境保护局批复号:新环建字【2013】90 号 新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号:新经技备案【2013】24 号 22,370.00 17,870.00 6,918.41 4 年产 1800 万支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部件技改项目 富进机械 嵊州市环境保护局批复号:嵊环审函开【2013】26 号 嵊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号:嵊经信备案【2013】26 号 10,570.00 8,721.57 2,512.59 合计 - - - 62,550.00 40,286.57 16,898.40 四、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6年1-6月 2016/06/30 2015年2015/12/31 2014年2014/12/31 2013年2013/12/31 流动比率 1.24 1.25 1.14 1.37 速动比率 0.63 0.59 0.53 0.67 资产负债率(合并) 44.95% 46.21% 49.25% 48.6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7.19% 48.88% 55.62% 55.7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40 4.71 4.91 5.53 存货周转率(次) 1.16 1.98 2.08 2.2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9,037.98 17,438.72 17,204.77 15,717.34 利息保障倍数 9.84 8.17 7.63 6.6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0.52 0.92 0.66 0.7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07 0.02 -0.002 -0.04 每股收益(扣非前)(元/股) 0.29 0.56 0.57 0.53 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0.27 0.51 0.54 0.4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前) 6.63% 13.88% 16.06% 17.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 6.15% 12.65% 15.36% 16.10%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的比例)占净资产比例 0.05% 0.16% 0.10% 0.11%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为 15,180 万股,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5,06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不超过20,240 万股。本次发行无须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如下: 股东情况 发行前 - 发行后 -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 张峰 5,355.4710 35.280% 5,355.4710 26.460% 王学勇 2,014.4798 13.271% 2,014.4798 9.953% 俞越蕾 1,483.2014 9.771% 1,483.2014 7.328% 蓝石投资 823.5150 5.425% 823.5150 4.069% 张玉 752.3723 4.956% 752.3723 3.717% 南钢股份 607.2000 4.000% 607.2000 3.000% 复星创富 576.8400 3.800% 576.8400 2.850% 五洲投资 531.3000 3.500% 531.3000 2.625% 森得瑞投资 531.3000 3.500% 531.3000 2.625% 红土创投 455.4000 3.000% 455.4000 2.250% 俞云峰 379.5000 2.500% 379.5000 1.875% 张天中 358.6275 2.363% 358.6275 1.772% 深创投 303.6000 2.000% 303.6000 1.500% 潘琦 227.7000 1.500% 227.7000 1.125% 谢卿宝 227.7000 1.500% 227.7000 1.125% 张虹 163.9440 1.080% 163.9440 0.810% 李晔 121.4400 0.800% 121.4400 0.600% 张圣翠 91.0800 0.600% 91.0800 0.450% 王明舟 79.6950 0.525% 79.6950 0.394% 刘余 37.9500 0.250% 37.9500 0.188% 高军 30.3600 0.200% 30.3600 0.150% 张霞 27.3240 0.180% 27.3240 0.135% 社会公众股 -- -- 5,060.0000 25.000% 总股本 15,180.00 100% 20,240 100% 六、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轴承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轴承套圈和成品轴承。自公司成立以来,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没有发生变化。 公司生产的轴承套圈主要供应国际领先的轴承制造商:瑞典 SKF(斯凯孚)、德国Schaeffler(舍弗勒)、日本NSK(恩斯克)、日本NTN(恩梯恩)、日本JTEKT(捷太格特)。目前,公司是瑞典 SKF(斯凯孚)、德国 Schaeffler(舍弗勒)全球主要的轴承套圈战略合作供应商,是日本 NTN( 恩梯恩)的优秀供应商,获得德国 Schaeffler(舍弗勒)大中华区及全球优秀供应商奖,多次获得日本 NSK(恩斯克)的优秀品质奖。公司生产的成品轴承主要为精密汽车轴承、精密数控机床轴承、高速精密纺机轴承、轴连轴承、机器人谐波减速器柔性轴承和电机轴承,为国内外汽车、电机、机械设备等产业提供主机配套产品。 公司轴承产业链技术完整,同时拥有高速锻、多工位热锻、高档轴承冷辗钢管制造、套圈精密冷辗、可控气氛热处理等工艺技术及设备,具有锻造装备数字化、过程自动化程度高,高品质冷辗钢管研制技术强,套圈冷辗技术先进,车加工“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能力强,综合热处理技术全面等磨前技术全产业链的综合领先及多工艺组合优势。公司磨前产品全国出口量第一。公司成品轴承业务具有较强的研发及生产能力,可以为全球客户提供高端的问题解决方案。 公司实验室获得国家 CNAS 实验室认证。公司主持制订了国家机械行业标准《数控冷辗环机》,参与制定了《冷轧轴承环件机械加工余量及公差》、《高碳铬轴承钢滚动轴承零件热处理技术条件》等 7 个国家及行业标准。 公司商标“XCC”、“HF”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根据中国轴承工业协会的统计,公司 2012-2013 年出口收入列全国轴承企业出口金额第三名,2014-2015 年出口收入列全国轴承企业出口金额第四名;公司被中国轴承工业协会评为十一五及十二五发展先进企业、管理创新企业、技术攻关先进企业;“环类零件精密轧制关键技术与装备项目”荣获 2011 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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