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8]海兴电力(603556)新股发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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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兴电力(603556)新股发行介绍 一、发行概况 发 行 人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数量9334万股 市 盈 率21.32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网下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网下配售对象为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投资者,网上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账户并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机构投资者(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发行价格23.63元/股 网上申购上限不超过3.7万股 网下申购上限5600.4万股 网上申购日期2016年10月31日 网下申购日期2016年10月31日 网上缴款日期2016年11月2日 网下缴款日期2016年11月2日 二、网下发行 1、有资格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为2,519家,其对应的申购总量为11,949,030万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通过申购平台查询其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申购数量。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名称及代码、收付款银行账户名称和账号等),以2016年10月25日(T-4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未在上述期间前完成登记备案的,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有效报价配售对象自负。 2、网下申购流程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应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进行申购。 (1)申购时间 网下申购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T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申购平台填写并提交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2)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的规定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为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阶段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以下简称“有效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申购数量可通过申购平台查询。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有效申购数量的情形将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予以公示。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在网下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各配售对象在上交所申购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3)网下申购款项的缴付 网下投资者在2016年10月31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网下获配股数计算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2016年10月21日(T-6日)刊登的《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16年11月2日(T+2日)刊登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配售情况。 (5)公布配售结果 2016年11月2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每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获配数量、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拟申购数量的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6)认购资金的缴付 2016年11月2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的获配数量,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认购均视为无效认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认购款项的计算: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获配数量。 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http://。chinaclear.)“法律规则—其他—上海市场”栏目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QFII结算银行托管的QFII划付相关资金。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03556,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认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03556”,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款项划出后请及时向收款行及主承销商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T+2日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获配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额,2016年11月4日(T+4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网下投资者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经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不超过9,334万股。募集资金总额将根据市场情况和网下投资者的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发行A股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规模 实施周期 核准/备案文号 1 年新增650万只智能仪表和通讯终端项目40,400万元人民币 2年上发改核准[2012]第 02号/余发改核[2013]4号 2 智能电网设备及系统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 40,300万元人民币 2年 杭发改外资核准[2013]5 号 3 浙江省海兴电力研究院建设项目11,450万元人民币 2年 杭经信投资[2013]71 号 4 巴西建设智能电力计量产品生产线项目 4,150 万美元 2 年 浙发改外资函[2014]70 号 5 分布式能源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 28,500 万元人民币 2 年 甬东旅经备[2013]2 号 6 智能微电网控制系统与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 63,500 万元 2 年 宁经委发[2015]212 号 - 合计 184,150万元人民币及4,150 万美元 - - - 折合人民币金额211,876.98 万元 - - 基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的不确定性,公司将自筹资金先行垫资启动上述项目;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按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用于置换前期垫资并继续完成后续资金投入。 (二)实际募集资金与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出现差异时的安排 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量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自筹解决;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量大于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公司已经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在银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集中管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管理使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规性分析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建设投资项目均已完成项目主管部门的备案程序,通过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核准批复,并取得了项目建设用地的相关土地使用权。由此,保荐人与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四)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进行了认真分析,确信该等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具体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详见本章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五)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的依据 公司经过长期用心经营,在国内外市场均取得了良好业绩,经营规模稳步提升。在国外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市场拓展,公司出口业务已遍布五大洲80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总部专门设立海外事业部,将公司在海外销售的国家和地区分为不同的小组,由专人负责该区域的市场开拓、订单销售及客户维护工作。在国内市场,公司通过参与集中招标的方式在国内进行销售。公司设立了国内事业部,将全国市场划分为六个大区(华东区、华北区、东北区、西部区、华中区和南网区),覆盖国家电网除西藏外的各个省市以及南方电网全部五个省份,并设立了办事处,面向全国电力用户进行市场开发并提供技术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快速提高。2015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00,037.40万元、43,397.88万元和43,340.86万元,2013年至2015年,三者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0.52%、24.37%和23.88%。公司资产规模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而稳步增长,偿债能力与资产周转水平保持良好。 公司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具备了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技术条件和生产管理经验。作为智能电网配用电领域的领先企业,公司拥有智能电网配用电系统完整产业链的研发和生产能力,以及配网、变电站等工程的整合运营能力。目前公司已成立研究院,在智能用电、智能配网、通讯技术,系统软件等技术方面进一步强化核心竞争力,掌握核心技术,并保持与国际先进技术接轨。公司研发团队致力于国家标准、IEC、ANSI和DIN等各种国际和国内标准领域的智能电能表、智能终端、能效评测终端等终端产品的研发,进行AMI系统、能源管理系统等软件系统的研发和实施,取得丰硕的成果。 综上,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现有业务发展情况基础上,综合考虑未来行业发展趋势、国家产业政策、公司资金情况等因素而拟定的,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 四、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6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 2.88 2.93 2.57 3.05 速动比率(倍) 2.42 2.49 2.16 2.5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2.70% 26.69% 32.88% 29.31%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扣除土地使用权) 0.40% 0.40% 0.47% 0.38%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3.13 3.57 3.62 4.48 存货周转率(次/年) 3.04 3.80 4.23 5.50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72 0.88 0.92 1.1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8,645.75 54,945.14 44,374.34 37,494.50 利息保障倍数 33.61 51.44 65.69 77.9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58 1.64 1.22 0.90 基本每股收益(元)(未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81 1.55 1.26 1.02 基本每股收益(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79 1.48 1.29 1.0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未扣除非经常性损益)13.49% 29.52% 29.50% 32.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3.02% 28.18% 30.13% 32.23%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930,501,111.64 2,000,373,967.02 1,718,673,075.41 1,637,803,158.26 营业成本 489,199,527.15 1,090,824,431.99 1,003,088,223.61 973,404,892.32 营业利润 252,142,944.49 467,068,284.94 363,829,877.34 295,320,325.81 利润总额 267,874,061.47 515,907,699.22 411,120,450.55 345,593,168.33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净利润 227,986,221.79 433,978,783.94 358,080,779.78 284,654,267.8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7,986,221.79 433,408,646.44 354,101,758.65 285,094,029.34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2,964,639.02 458,303,747.20 340,350,633.76 251,753,174.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3,865,775.14 -88,792,239.43 -95,186,450.43 -107,402,971.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254,363.46 -164,418,426.84 -54,329,924.67 -46,863,065.91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0,681,838.07 -3,060,023.91 -1,146,563.18 -16,984,627.1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17,964,934.59 202,033,057.02 189,687,695.48 80,502,510.19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变化 本公司发行前总股本为28,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9,334万股。 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 海兴控股 18,439.4840 65.8553 18,439.4840 49.39059 2 海聚投资 4,997.9720 17.8499 4,997.9720 13.38719 3 启明环宇 1,388.3240 4.9583 1,388.3240 3.71866 4 李小青 1,249.5000 4.4625 1,249.5000 3.34682 5 杭州聚泽 694.1760 2.4792 694.1760 1.85937 6 奥普卫厨 302.9040 1.0818 302.9040 0.81134 7 浙科升华 208.2360 0.7437 208.2360 0.55777 8 浙江赛盛 159.0400 0.5680 159.0400 0.42599 9 浙江赛业 143.8920 0.5139 143.8920 0.38542 10 杭州鑫吾 138.8240 0.4958 138.8240 0.37184 11 浙江海邦 138.8240 0.4958 138.8240 0.37184 12 宁波海邦 138.8240 0.4958 138.8240 0.37184 - 本次发行的社会公众股 / / 9,334.0000 25.00133 - 合计 28,000.0000 100.0000 37,334.0000 100.0000 根据发行人于2015年8月27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修订稿)》,在获得配售的投资者自愿锁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情况下,持有发行人股份超过36个月的股东可以视届时市场情况选择向投资者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但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得导致公司的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前十大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海兴控股 18,439.4840 65.8553 2 海聚投资 4,997.9720 17.8499 3 启明环宇 1,388.3240 4.9583 4 李小青 1,249.5000 4.4625 5 杭州聚泽 694.1760 2.4792 6 奥普卫厨 302.9040 1.0818 7 浙科升华 208.2360 0.7437 8 浙江赛盛 159.0400 0.5680 9 浙江赛业 143.8920 0.5139 10杭州鑫吾 138.8240 0.4958 - 浙江海邦 138.8240 0.4958 - 宁波海邦 138.8240 0.4958 - 合计 28,000.0000 100.0000 六、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概览 公司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为智能电网配电和用电领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客户提供电力计量产品、智能配用电系统和软件产品以及智能配用电系统解决方案。 公司自成立起开始从事电力计量仪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在智能配用电技术领域的长期积累,公司目前拥有配用电自动化的相关核心技术,涵盖传感、通讯、信息处理、业务管理软件等领域,智能用电系列产品系列齐全、技术先进,具有很强的国际竞争力,并将拥有的电力自动化核心技术应用到配网产品领域,研发出新一代智能配网产品及解决方案。 经过多年的努力,公司产品销往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领先的海外营销网络,并设立了多个海外研发、生产和营销中心,多年以来一直是中国表计产品的出口领头企业;国内业务覆盖国内除西藏外的所有省市,成为国家电网主要的智能电表及智能配用电产品供应商。围绕国内外电力客户对配电侧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公司立足于电力计量终端等产品创新业务,致力于开拓智能配用电系统解决方案等客户关系类业务,并且战略性布局海外客户配网侧基础设施类项目的建设和运营,逐步形成了以下业务模式: 1、智能用电产品业务 公司拥有符合国际及不同国家标准的完整电能计量系列产品,包括单相电能表、三相电能表、高精度表、预付费表等产品,覆盖不同应用领域,满足各国不同电力客户在电力计量产品方面的需求。通过产品的技术创新和领先一步的客户需求理解能力,极大提高客户满意度,形成产品核心竞争能力。 公司多年来一直是中国表计产品的出口领头企业,也是国家电网主要的智能电表及用电信息采集终端供应商。 2、配用电整体解决方案业务 公司关注客户需求,不断创新商业模式,基于对不同发展阶段的电力客户需求的深刻理解和技术创新,研发了智能预付费系统、智能集中计量控制系统、智能高压计量系统、AMI系统、LAN抄表系统、变压器监控系统以及配网自动化调度系统(SCADA/DMS)等系统解决方案,并研发符合不同解决方案需求的采集器、集中器、专变终端、通信模块等智能配用电终端通信类产品。公司根据客户个性化的需求,开发定制化的软件系统产品,为客户提供方案设计、系统集成、数据处理、系统运营等完整的服务,满足电力客户在配网侧IT建设、系统运营服务方面的需求。 目前,公司已经连续多年中标国家电网、南方电网智能电表、智能信息采集终端项目,并大批量供货;公司向南非、塔吉克斯坦、塞内加尔、孟加拉国、肯尼亚、巴西等十多个国家的电力公司提供电能信息采集终端、专变终端、配电变压器监测、集中抄表系统、预付费售电系统等配用电整体解决方案业务,拓展公司在配用电系统运营方面的经验积累。 3、大数据与电力云服务业务 目前公司已经打造了符合IEC系列标准的完整的配用电数据服务生态系统,为客户提供包括数据的产生(电表和终端)、数据的采集(通信和采集系统)、数据分析(高级分析应用系统,具有季节性负荷预测、极端天气负荷预测、灾害预防、负荷应急响应等功能)、数据整合(多系统的数据集成)、数据价值转换(计费系统)、数据价值实现(缴费平台)、配网调度控制(SCADA/DMS)的完整系统解决方案和相关产品,实现了电力客户的数据流、业务流、资金流的无缝整合和应用,从而形成了公司在这一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的支付云、企业能效管理云服务、配用电信息管理云等多个项目,在多个国家地区成功试点应用,如塞内加尔全国售电云支付平台、孟加拉国全国电力支付平台运营服务等项目。2015年底,海兴电力研究院被浙江省认定为省级电力云重点研究院。 未来,公司将围绕客户配网侧的需求持续创新,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不同的解决方案和服务,成为国际一流的电力云服务和能源互联网整体方案提供商。 4、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业务 公司通过强大的海外市场网络、良好的客户关系、国内完整的电力设备供应链,尝试涉足配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通过PPP模式参与海外客户的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海外市场配电网络的系统集成及工程总包业务。 公司充分利用这一领域所拥有的核心技术和产品优势,区别于一般工程项目公司的EPC业务模式,抓住全球电网改造升级的巨大需求,为客户提供具有低线损、智能化、高可靠和性价比的配电网设计、产品技术、工程实施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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