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业板股票及存托凭证证券简称及标识的通知

基金开户 2025-03-15 08:49基金知识www.xyhndec.cn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深证上〔2020〕516号)

尊敬的各市场参与人:

本所针对公开发行上市股票及存托凭证的上市首日标识作出如下通知:

一、上市首日,证券简称首位字母为“N”;从上市后次日至第五日,其证券简称首位字母改为“C”。此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开发行上市股票及存托凭证。

二、针对具有特殊安排或结构的创业板发行人股票或存托凭证,本所将进行特别标识。具体标识如下:

1. 发行人尚未盈利的,其股票或存托凭证特别标识为“U”。一旦发行人实现盈利,该特别标识将予以取消。

2. 发行人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其股票或存托凭证特别标识为“W”。若上市后不再具有此差异安排,该特别标识将取消。

3. 发行人具有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的,其股票或存托凭证特别标识为“V”。一旦相关安排不再存在,该特别标识将被取消。

这些特别标识将在本所行情信息的产品信息文件中明确显示,并在本所网站“市场数据>股票列表”栏目中展示。各位市场参与人务必关注并了解这些标识的含义,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分析市场动态。

本通知自按照《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行上市的首只股票上市首日起施行。特此通知,望各市场参与人遵守。

深圳证券交易所

XXXX年XX月XX日,我们见证了创业板的崭新步伐。本所一直致力于为市场提供清晰、透明的信息,以帮助投资者更好地理解市场动态和风险。在此,我们重申并强调上述公告内容,以确保市场的公平、公正和有序。期待与各位市场参与人共同迎接更加繁荣和活跃的创业板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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