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期货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未披露 券商提示风险

炒股软件 2022-11-20 13:22手机炒股软件www.xyhndec.cn

  讯 3月7日消息,新三板永安期货(833840)近日披露,2015年公司控股股东财通证券和公司股东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未及时告知主办券商,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被主办券商提示风险。

  永安期货称,财通证券与浙江省产业基金于2015年12月2日签订了关于永安期货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约定浙江省产业基金就永安期货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和财通证券保持一致,期限36个月。

  永安期货主办券商中信证券发布风险提示称,永安期货相关股东未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财通证券目前可行使表决权占永安期货总股本的比例为 60.26%,处于绝对控股地位,有可能利用其控制地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带来风险。

  对于未及时履行信披义务的原因,永安期货解释到,因公司股东财通证券、浙江省产业基金在告知环节有疏漏,造成永安期货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亦未及时告知主办券商。

  据了解,财通证券直接持有永安期货33.54%股权,浙江省产业基金直接持有永安期货26.72%股权,双方成为一致行动人后,财通证券可行使表决权占永安期货总股本的60.26%。

  ,财通证券与浙江省产业基金均受浙江省财政厅控制,永安期货控股股东为财通证券,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财政厅。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数据显示,2016年永安期货营业收入68.03亿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6%、27.15%。截止2016年12月31日,永安期货经营业务范围包括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风险管理和基金销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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