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认原则(长期股权投资损失确认)

炒股软件 2023-02-04 07:54手机炒股软件www.xyhndec.cn
  •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入账价值该怎样确定?
  •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认
  • 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确认
  • 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怎么确定
  • 权益法下如何确认投资损失?
  • 求助长期股权投资全额损失的账务处理
  • 请问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入账价值该怎样确定?

    一、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原则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初始投资成本入账。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应分别企业合并和非企业合并两种情况确定。
    本章所指长期股权投资,包括以下内容(1)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2)投资企业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3)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4)投资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企业合并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2、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认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确认中评估、审计、咨询费用的确认应分不同情况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审计、咨询等必要支出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给证券承销机构等的手续费、佣金等与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不构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该部分费用,应自权益性证券的溢价发行收入中扣除,不足冲减的,应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相应的处会计准则确认成本。

    你在网上找到的应该是原来的会计准则,新的会计准则对初始成本的确定分为企业合并取得和非合并取得,我上面说的几种情况都是非合并方式的。你给我一个E-mail 地址,我把新会计准则和配套的解释说明发给你吧。
    希望能帮到你。

    3、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确认

    你好,
    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
    解析
    根据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的概念表述中,企业合并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包括购买过程中支付的手续费等必要支出。但怕支付价值中包含的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应收项目核算,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由此可以判断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就是其实际支付的价款,包括相关税费,但应扣除包含在内的现金股利,即为15900-1000+100=15000。这就是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而对长期股权投资初始入账成本的调整过程,是在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中所进行的内容。所以调整后的成本为后期调整所形成的成本。即为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份额大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时,对其初始投资成本进行调整。经过后续计量中的调整后,期投资成本就会调整为18000的。
    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

    4、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怎么确定

    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是按付出的对价的价值确定,中间过程发生的手续费等费用是算作期间费用,不计算在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中的。
    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其在母公司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认;非同一控制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

    5、权益法下如何确认投资损失?

    按权益法的话,第二个分录有点问题啦,
    借投资收益 100万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00万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20%的比例是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分界点,到底是不是应该采用权益法后续计量,我不太清楚。

    6、求助长期股权投资全额损失的账务处理

    税务把一些简单的事情越搞越复杂,拿文去说话吧
    超额亏损的确认,应以长投账面价值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至0为限,仍未确认的应分担的被抽资单位的损失,在账外备查登记
    根据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的规定,企业股权投资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去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这里的股权投资损失表现为股权处置损失,这种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还规定了税前扣除的限制性条件,即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纳税人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所形成的损失,是按税收规定计算的投资转让损失,而不是会计上确认的转让损失。
    《》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对外投资期间,对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由于财税[2009]57号文件已明确规定了,股权投资损失可以作为财产损失处理,《财税[2009]57号》第三十二条也作出规定,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根据《(国税函[2009]55号)》第三条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征管问题的规定,对新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的政策性文件,应以新税法以及新税法实施后发布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由于财产损失扣除政策属于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政策性文件,因而,企业对于发生在2008年及其以后年度的股权投资处置损失可在发生的当年一次性扣除。
    企业在对股权投资损失进行税务处理时应区分股权处置损失和股权持有损失两种情形,应以2008年为时间界限,正确适用国税发[2000]118号、国税函[2008]264号、财税[2009]57号以及国税函[2009]55号等文件对上述两种情形股权投资损失的当期扣除与结转扣除的不同规定,对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差异应在纳税申报中进行纳税调整。

    损失要实际发生时才给予扣除,会计确认的投资损失不一定都可以扣除的.
    查看一下国税发〔2009〕88号第六章内容

    7、请问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在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不形成控股合并的,是不是都需要根据确认的初始金额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 非同一控制的需要,同一控制的直接按被收购企业的帐面价值来
    是不是应该先对初始投资成本进行调整,再将调整后的金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 入账价值=初始投资成本 + 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差额(即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 非同一控制是
    是两种情况在个别报表中都要调整吗?还是都是在合并报表中调整? 合并报表都是在个别报表的基础上调整,个别报表就是根据入帐时的数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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